文档介绍: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与有关声环境标准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一)声环境、噪声、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
人类听觉的频率范围为20~20 000 Hz。它包括有用的声音,如:语言、音乐信号等:也包括无用的声响,如:杂乱无章的声音,自然界地震海啸声等。有用的声音和无用的声音构成了人类生存的声环境。
噪声是人们不需要的声音,无用的声音,厌烦的声音。它不仅包括杂乱无章不协调的声音,而且也包括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睡眠、谈话和思考的音乐声音。因此,对噪声的判断不仅仅是根据物理学上的定义,而且往往与人们所处的环境和主观感觉反应有关。
环境噪声包括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和自然界噪声。从环境管理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境噪声只包括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晋。
我国法律明确指出,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1)噪声属于物理因素,属于能量污染。噪声具有声波的一切特性,如:反射、折射、衍射等;噪声源停止发声,噪声过程即时消失,不会留下能量的积累。
(2)环境噪声是局限性和分散性的公害。环境噪声污染具有随机性、局限性、分散性的特点,城市中环境噪声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给我们准确判断评价噪声带来困难。环境噪声评价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导则来统一。
(3)环境噪声是感觉公害,评价量A声级是一个模拟人耳特征的主观量。环境噪声标准要根据不同环境区域、不同时间和人处于不同行为状态来决定。
(三)噪声源类别
在声学中,把声源、传播介质、接收器称为声音的三要素。噪声源分类可依据以下几个原则:
(1)按产生的机理来分,有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电磁噪声和火焰噪声等。若要控制和治理噪声源强,需从产生机理上考虑研究。
(2)按产生来源划分,可分为工业噪声、建筑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及自然界噪声等。环境噪声管理应重点考虑前四类噪声。
(3)把噪声按其随时间的变化来划分,又可分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两大类。稳态噪声是指噪声强度不随时间变化或变化幅度很小的噪声:非稳态噪声是指噪声强度随时间变化的噪声,而非稳态噪声又可分为周期性起伏的、脉冲的
和无规则的噪声。噪声随时间变化的复杂性给环境噪声监测与评价带来难度,人们要正确评价噪声时间与空间的分布,必须以科学与统一的规范做保证。
(4)若按噪声的空间分布形式来分类,在声学研究中常把各种声源简化为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声环境的预测评价需要从点、线、面声源分类上考虑判断。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声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过程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指导性原则。首先,为使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体现客观、公正、科学,各评价单位需要共同遵守一定的原则;其次,每个建设项目有它的地域特征、时域特征、行业特征,在具体承担每个建设项目时需要针对它的特点去进行创造性的工作,抓住重点,体现特点。
应用声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要注意理解和掌握以下要点。
(一)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
声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主要为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