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抢救室在急救中心主任、总护士长的领导下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好急、危、重症的抢救工作。
二、抢救室人、物应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保证急救物品"四定"、"三及时”即定品种数量、定地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三、抢救室医护人员在抢救工作中要密切合作,以"高速、高效、高度责任一切为了病人"为宗旨,抢救果断迅速,分秒必争、操作娴熟,,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及请示感,报告制度。
四、尊重危、重症优先处置权,坚持"三先三后""三不转"。
(一)"三先三后":对危重病员,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先救治后检查:
(二)"三不转":病情不稳不转;诊断不明不转;危重病员不转协作医院.
五、遇执行公务受伤的执法人员、警察、武警官兵、军人、见义勇为者. 优先接诊迅速开放绿色生命通道。
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凡属抢救病员,都应有详实、准确的记录,内容包括病员一般情况、所属科别、初步诊断、生命征、、转归等,时间应精确到分钟,各种抢救药品的空瓶、输液空应暂时保留, 瓶、输血空袋,以便复核查对。
七、严守保护和保密原则, 关爱病员,尊重病员隐私。遇病情较重病员。医生应及时发出书面病危通知书。
八、尊重病员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及时如实告知病员的病情、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对有风险的治疗应严格履行签字告知手续,同时尽量避免对病员产生不利后果。
九、病员在抢救室内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小时。医生应及时根据病人做出收人院或观察室的决定,生命征不稳定的病员,需有医生或护士陪送入院,与病房或观察室医护人员详细交接.
传染病或可疑传染病者及时转传染病院.
十、死亡病员应立即移放太平间, 在抢救室内存放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无主死亡病员的遗物应由两名值班护士填写财物清单。、、身份证号码、与死者的关系,抢救室不接收外院转来的死亡病员,应由转送医院接回
十一、严格控制麻醉处方和精神病用药处方的管理,医护间应密切协作,对已知或可疑成瘾者,护士应提醒医生
十二、严格按标准收费,确保电脑录入准确。如病员对收费有疑问,当班护士应给予耐心解释。
十三、加强病历管理。病员本次就诊所持病历由抢救室护士保管,待病员离开抢救室时返还病员。
十四、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不断提高急诊抢救水平。
第二节急诊质控管理
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凡急诊病人必须实行首诊负责制,决不允许"生、冷、硬、顶、推"的现象发生。
二、首诊接诊病人的医师即首诊医师。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问诊并做好必要检查,按规定完成病历书写,积极予以治疗或抢救
四、若非本科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请有关科室会诊。
五、边缘或跨科疾病,应由首诊医师和会诊医师共同判断协商,决定收治问题,如一时无法判定而又病情危重者,应由首诊医师或急诊科主任根据最危及病人生命的病情,指定收住科室,该科室不得推诿。
六、急诊范围
凡病人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或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救治。其就诊范围:
(一)急性外伤、脑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