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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及报表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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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及报表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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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及报表讲解.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及报表讲解
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
统计评价处
主要内容:
一. “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二. “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 “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
四. 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的实施范围
五. “小金库”自查自纠报表填报
六. “小金库”自查自纠软件操作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小金库”定义的演变
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检查“小金库”意见的通知》: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认定小金库的常用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六条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帐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核算。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2.《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具体认定标准:
记账主体是否符合规定(主体正确)
是否列入正确的核算单位,各单位分别核算自身的业务事项
账簿形式是否符合规定(账簿合法) 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由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的会计账簿
核算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内容真实)
是否真实、完整地列入账簿,如实核算反映各项业务
一.“小金库”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许多违规行为的性质类似于“小金库”,如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奖金津贴;公款旅游;请客送礼等,但只要在规定的会计账簿内进行了真实、完整的反映与核算,就不能认定为“小金库”,只能按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出租、使用收入:隐匿或计入下属单位 (债权和股权投资收益)
“小金库”如政府奖励、社会捐赠、企业高管兼职收入等
二.“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 (二)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 “小金库” “小金库”
“小金库”
“小金库”
二.“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 (三) 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产成品等资产


、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

“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