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差旅、误餐、补贴报销标准
为给公司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也为规范和
明确员工出差、误餐、补贴等报销标准,特制订《公司差旅、误
餐、补贴报销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具体如下:
一、公司本部: 员工享受公司提供免费午、晚工作餐。
二、差旅标准
员工因公出差,车船旅费按实报销,乘坐出租车、飞机、列
车软卧、 轮船二等舱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住宿费每人每日包干按
50 元 ( 一人出差按 80 元) 标准报销,生活补贴按每人 40 元 /天标
准报绡 ; 部门经理以上级别按实报销 ( 不另报出差补贴 ) 。凡合同
约定甲方提供住宿的不报住宿费。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必须在五日
内报清其各种帐目,还清其借款。
三、误餐补贴
员工外勤误餐每日补贴午、晚两餐,正点吃饭标准每餐 20
元 /人,早餐自理。如夜间工作超过 22 点,每日增加 10 元 /人补
贴。凡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伙食的不报误餐补贴。 转场途中误餐按
上述标准报销。 高原地区按每餐 ( 午、晚两餐 )30 元 /人标准报销。
四、驻场伙食补贴
员工随设备长期驻场作业享受驻场伙食补贴 (连续在外驻场
作业一个月以上方可享受驻场伙食补贴) ,
1、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伙食 : 公司额外提供伙食补贴每人 15
元 /天,两个驾驶员按实际工作天数报销,所报补贴一人一半 ;
2、甲方不提供伙食的 :
(1) 成都周边按每日 40 元/人标准报销 , 两个驾驶员按实际工
作天数报销 , 所报补贴一人一半 ; 公司提供返司公交卡 ;
(2) 异地无法回公司食宿 , 按每月 900 元/ 人报销。
(3) 进入藏区作业亨受高原补贴每日 80 元 /人(不另发生活
补贴 15 元/ 天) .
(4) 合同约定甲方提供住宿的不报住宿费 ; 不提供住宿的报
公司据实处理。中途有休息或顶班要按实扣除。特殊情况,须报
营运经理 ( 严军 ) 批准据实处理。驻场的驾驶员、起重工,被客户
投诉要求公司更换的,经公司核实,确因本人原因被投诉的 , 回
公司的差旅费(路费、住宿和生活补助)不予报销。
五、加班补贴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标准按日工资的 300%发放 ; 公
司规定休假日,加班补贴标准按日工资的 200%发放。
六、高温补贴
每年  三个月根据 《成都市高温情况公告》 情况发高温
补贴。
七、散租出勤补贴
1、 100 吨(不含 100 吨)以下汽车吊驾驶员,每月定额任务累
计出勤 25 个台班 ( 含顶替其他吊车台班 ), 每超出一台班奖励 80
元。 100 吨(含 100 吨)以上汽车吊的驾驶员 , 每月定额任务出
勤 20 台班,每超出一台班,奖励 80 元。 100 吨(含 100 吨)以
上汽车吊的驾驶员 , 因工作需要顶替其他吊车出勤 ( 在 100 吨上
汽车吊不足 20 个台班情况下 , 累计台班数 )25 个台班内无奖励
( 大车出勤 20 个台班 +小车出勤 5 个台班也按此标准执行 ), 每超
出一台班,奖励 80 元。
2、起重工、 指挥工及高空作业人员每月定额任务累计出勤 25 台
班,每超出一台班,奖励 50 元。
3、因工作需要修理工顶替吊车或绳工出勤,按每台班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