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前言
1、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利益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
相关者和全社会的责任,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统一。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
等。
2、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当今企业必须具备的时代品格,也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公司”或“本公司”)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履行社会责任是提升公司竞争力和内在价值的重要途径。公司自2002年重大重组以来,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实践中追求企业与员工、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关爱自然,保护
环境,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践行社会责任,实现公司与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系统阐述价值取向和社会责任追求,阐明公司社会责任的不断的追求,以表达公司肩负着的重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公司服从国家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和运营模式,是公司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也是主动融入全球经济发展的潮流,追求卓越的自觉行动,旨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良好沟通,促进公司内质外形全面建设,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与繁荣发展。
4、报告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总结,亦是公司积极贯彻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做出的反映。
二、公司基本情况
阳光城前身叫石狮新发,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2002年,阳光集团重组了石狮新发。2004年,石狮新发更名为“阳光发展”,2009年,阳光发展更名为“阳光城”,。
2002年阳光集团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后,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偿还逾期银行债务、承担或有负债,使阳光城逐渐成为了一个健康的、主业突出、运作规范的房地产类上市公司。重组以来,公司一直未向资本市场融资,但公司最近三年每年现金分红均超过了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分红总额已经超过1998年唯一一次配股募资总额的60%。
阳光城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多年来在福州地区精耕细作,以一流的产品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成了高速成长的态势。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均超过90%,,2009年每股收益超过1元,目前在福州地区的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公司一直致力于将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输
出福州以外的区域,自2009年以来,公司已将业务成功扩张至咸阳、常州等地区。
阳光城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及运营为主业,以国际贸易业务为辅业的上市公司。优秀企业的经营与成长,归根到底是文化的经营与积淀。经过2002年公司重大重组以及200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阳光城在发展壮大的同时,持续致力于将企业品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