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节防火基本理论
一、引起燃烧或火灾的三个条件
1、可燃物:
是指在着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火源移去后能够继续燃烧,直到燃尽的物质,如汽油、木材、纸张等;
2、氧化物(助燃物):
凡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能,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的物质叫氧化剂;如氧气、氟、碘、溴、双氧水、硝酸盐等;
3、着火源:
具有一定温度和热量的能源,或者说能引起可燃物质着火的能源;如火柴、烟头、电火花,蜡烛等;
二、燃烧的种类
1、自燃:物质受热升温而不需要明火就能自行燃烧的现象。
2、闪燃:可燃蒸汽遇到明火发生一闪即灭的现象,是着火的前奏。
3、着火:可燃物质在某一点被着火源引燃后,若能产生足以引燃邻近可燃物层,火焰就蔓延开来。
三、灭火措施
1、消除着火源:如安装防爆灯具、禁止烟火、接地保护等;
2、控制可燃物:如以难燃物或不燃物代替易燃或可燃物质,加强排风,防止可燃物质的跑、冒、滴、漏等;
3、隔绝空气:如用惰性气体保护,将钠放在煤油中,磷放在水中,二硫化碳用水存放;
4、防止形成新的燃烧条件,阻止火灾范围的扩大(如设置阻火器和防止回火装置等);
5、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四、灭火的基本方法
1、隔离法:将可燃物质与着火源隔离开来;
2、冷却法:将燃烧物质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
3、窒息法:消除助燃物;
4、化学抑制法:以灭火剂来抑制火灾的发展。
五、国家的消防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第二节常用灭火器及使用注意事项
一、不能用水灭火的物质
1、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溶剂。
2、可燃性油类燃料(汽油、柴油等)。
3、容易燃烧的粉状物(铝粉、镁粉等)。
4、酸性的物质(硫酸、硝酸等)。
5、带电的电气设备。
6、酒精类物质。
二、常用灭火器的使用
1、二氧化碳灭火器:
不导电,适用于扑救电气、精密仪器、油类和酸类火灾,不能扑救钾、钠、镁等物质火灾。使用方法:使用时拿好喇叭筒对着火源(手不能直接抓住喷嘴以免冻伤),另一只手打开开关即可。注意事项:二氧化碳有窒息作用。在室外使用时,应该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使用时,灭火后要迅速离开。
2、干粉灭火器:
不导电,扑救电气设备火灾,而不宜扑救旋转电机火灾,可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有机溶剂、天然气和天然气设备火灾。使用方法:
提起拉环对准火源即可。注意事项:不能在离火源很远的地方就开启灭火器,要尽可能在靠近火源时开启。
3、泡沫灭火器:
因为有一定的水分因此具有导电性,适用于扑救油类或其他易燃液体火灾,不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使用方法:倒过来稍加摇晃或打开开关,药剂即喷出。注意事项:在使用时筒盖和筒底不能朝人身,防止发生意外爆炸时筒盖、筒底飞出伤人。
第三节逃生和自救
1、当刚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