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析中国公共权力监督问题研究及政策建议
论文摘要政治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它的腐蚀性、自利性和扩张性决定了必须对其进行监督。如果对政治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很可能使其沦落为掌权者谋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因此,对政治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权力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世界各国成功的权力监督体系借鉴,给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建议。
论文关键词权力监督分权制衡舆论监督公民监督信息公开化
伴随着市场改革的发展,我国的权利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也在逐渐显现。没有科学的权力监督和制衡机制,必然导致腐败。权力监督和制衡体系的建立健全成为反腐倡廉的关键。
一、我国权力监督体系的发展和组成
民主革命时期各根据地设立的工农监察委员会是社会主义中国监督制度的前身,建国后根据宪法规定,国家设立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监督有关国家机构的设置及人事任免事项。文化大革命时期,人大的监督权被取消。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成立相应的纪委。中纪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工作组或纪检员。经过几十年的摸索,中国建立起了现在的权力监督体系。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包含了外部监督和内部自身监督两方面。外部监督主要包含: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政党监督(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司法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体)。行政组织的内部监督主要包含:职能监督(即政府各职能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实行的监督)、专职监督(如专门的监察机关)一般监督(即各行政机关内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监督)、特种监督(如物价监督、审计监督等)。
二、我国现行权力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过程监督缺失
目前,我国的监督工作偏重于“查错纠偏”,即追惩性的事后监督。往往忽略了预防和控制,因而导致行政权力施行过程中出现行政偏差。而这些偏差又得不到及时纠正。在具体实施监督的过程中,我国各种监督机构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了监督违法违纪多、事后审查多、具体事项监督多,而日常渗透少、监督具体工作少、全面的宏观控制少的困局。其结果,不仅监督机构陷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被动局面,而且监督的路子越来越窄,监督的作用也越来越少。
(二)监督法规不完善
目前,我国实施权利监督所必需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方面在监督过程中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导致很难准确判断被监督者的行为是否越轨,以致不能及时遏止腐败的根源;另一方面具体的实施细则欠缺,难以实际操作。监督规范的缺失,使得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的遏止或惩处缺乏明确依据和有效手段。从而,监督机构在实施监督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盲目性或主观随意性。
(三)人民群众的监督效力低
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群众所发挥的实际监督作用并不理想。各级行政机关多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视群众监督、压制群众、对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虽然权力监督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群众和行政机关,作为客体的行政机关应该为主体服务,但是由于人民群众通常要受到行政机关的领导、管辖和支配。所以,当发生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时,群众往往不能直接干预。往往职位越高,权力越大,离群众越远,群众就越难以监督。
三、世界最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