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刑法学
需要说明的是,本讲义内容的排列与考试大纲有一定的差别。由于考试大纲不少内容司法考试实际上不会考,因而我这里不讲;另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以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考试大纲自08年将每一节升格为一章,但实际上,这两类犯罪考试分数比重并不大,因而我还是将其作为一章;此外,有些内容大纲里没有规定,但实际上司法考试经常考到,因而我将其单列为一个问题甚至一章予以讲解。
新增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一、今年新增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司法考试最可能考到的是:将死缓减刑的限度(死缓限制减刑的除外)以及死缓假释的时间条件由12年提高到了15年。这15年是从死缓二年期满后开始计算,因此实际上是17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1年8月1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考试最可能考到的是:单位实施计算机犯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司法考试最可能考到的是: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刑法修正案(八)》的主要内容
(一)缩小了死刑的适用范围
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这13个犯罪较少适用或基本没有适用过死刑。这13个犯罪是: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以上拟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
(二)限制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对老人犯罪从宽处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对符合条件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四)修改了累犯的成立要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五)对数罪并罚进行了修改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相加原则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六)对缓刑进行了大幅度修改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3)增加规定: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1)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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