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路基清表施工方案
一、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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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第 13 合同段,位于
天津市静海县南端,主线起讫里程为 AK108+703~AK110+ 主
线全长 ,工程为大张屯互通立交路线交叉工程。
本立交包括京沪高速主线( A 线)、 C、D、 E、 F、G、 H、 J 及 K
线共计 9 条线路。京沪主线路基全宽  米; C、 D 匝道为单向双车
道匝道(带停车带),路基全宽  米; E、K 线为部分利用津涞公
路的 G104国道改线段,对向行使,机非混行,路基全宽  米;其
余匝道均为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全宽  米。
二、 主要工程量
路基清表 210911 m
2
渠塘清淤  m
2
耕地填前碾压  m
2
三、 施工组织机构
现场负责人 1 人,施工技术员 3 人,推土机司机 1 人,装载机司机
1 人,平地机司机 1 人,压路机司机 2 人。
四、施工方案
( 1)施工前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线路中线及公路用地边界放样,
并与设计图纸比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
上下水道、坟墓及其它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
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物应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
护。
( 3)经与监理工程师对原地面复测完后,开始路基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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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推土机、平地机铲除原地面杂草、树根、弃物、腐植土、杂
填土等建筑垃圾。
( 2)对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进行砍伐或移植清理。砍
伐的树木应移至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 3)对于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
( 4)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 10— 30CM
以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堆放在监理工程
师指定堆放位置。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
度达到 85%以上。
( 5)施工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指挥及协调与地方关系。
除清理现场后还应对其基底进行处理,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
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
也不得引入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和砂
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平整后按
规定要求压实。
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然后回填、整
平、压实;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
深度应不小于 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压实度不小于 85%。
五、 施工进度安排
计划从 2004 年 12 月 30 日开始至 2005 年 1 月 20 日结束。
六、质量保证措施
(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总工为首的质量责任制。
2、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总工师程对整个工程负责,项目副经理
协助经理、总工师程对各工程段的施工质量管理。各工段长、各技
术员对所辖的工段负责。实行层层负责,确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