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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清表施工方案.doc

上传人:wz_198614 2017/8/30 文件大小:1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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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清表施工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路基清表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第13合同段,位于天津市静海县南端,主线起讫里程为AK108+703~AK110+,,工程为大张屯互通立交路线交叉工程。
本立交包括京沪高速主线(A线)、C、D、E、F、G、H、J及K线共计9条线路。;C、D匝道为单向双车道匝道(带停车带),;E、K线为部分利用津涞公路的G104国道改线段,对向行使,机非混行,;其余匝道均为单向单车道匝道,。
二、主要工程量
路基清表 210911 m2
渠塘清淤 m2
耕地填前碾压 m2
三、施工组织机构
现场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员3人,推土机司机1人,装载机司机1人,平地机司机1人,压路机司机2人。
四、施工方案

(1)施工前按照图纸设计要求进行线路中线及公路用地边界放样,并与设计图纸比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上下水道、坟墓及其它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物应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3)经与监理工程师对原地面复测完后,开始路基清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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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推土机、平地机铲除原地面杂草、树根、弃物、腐植土、杂填土等建筑垃圾。
(2)对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进行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至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3)对于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
(4)路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10—30CM以内的草皮、农作物的根系和表土应予以清除,并且堆放在监理工程师指定堆放位置。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其密实度达到85%以上。
(5)施工过程中派专人负责指挥及协调与地方关系。

除清理现场后还应对其基底进行处理,应做好原地面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走的雨水,不得流入农田、耕地,也不得引入水沟淤积和路基冲刷。
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和砂性土回填,并按规定进行压实。
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平整后按规定要求压实。
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然后回填、整平、压实;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以分层压实,压实度不小于85%。
五、施工进度安排
计划从2004年12月30日开始至2005年1月20日结束。
六、质量保证措施
(一)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总工为首的质量责任制。
2、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总工师程对整个工程负责,项目副经理协助经理、总工师程对各工程段的施工质量管理。各工段长、各技术员对所辖的工段负责。实行层层负责,确保工程优质、安全、按工期完成。
3、设置专职质量管理构和制度由项目质检工程师专门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督质量制度的实施,贯彻工序自检抽检程序,项目质检部、内部监理对总工程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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