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田区公开招聘常设岗位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社会人员岗位的报考者使用)
社会人员岗位的报考者应备齐所有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交审查人员验证(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请用A4纸复印1份):
(收原件,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下方签字)。
(验原件,收复印件)。
,须提供本人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视同深户的社会人员须提供:
(1)2018年5月21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2018年5月21日前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
5. 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收原件),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
(1)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境外归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7.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收原件。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9. 我市事业单位现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者,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收原件)。
本清单未尽部分,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