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学术论文是科技工作者在科研、生产、教学上辛勤劳动的成果,是智慧和知识的结晶。为了鼓励科技人员的创造性劳动,繁荣学术,促进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科技事业发展,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评选福建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选范围
  包括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等方面的优秀学术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对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有重要作用的决策性的咨询论文,可列入评选范围。工作总结、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统计资料、一般性试验报告、调查报告等,不在评选之列。
凡申请参加评选的学术论文,必须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刊物、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会学术年会、国际学术会议宣读过的论文。申报一等奖的学术论文必须在全国性学会、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高校主办的科技期刊或学报,或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已获得高一级奖励的学术论文,不再参加评选。以外省科技人员为主、合作撰写的论文,不参加我省评选。
  学术论文需要时间与实践的检验,论文须发表一年以上才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等级
  学术论文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可靠、文字简练、逻辑严密。优秀学术论文分一、二、三等。
  一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有重大突破,在科学实验手段或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或发明,达到本学科或本专业技术国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
≥95分)。
  二等:在某一个学科理论领域的研究中或在科学技术上有较大突破或创新,达国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80分)。
  三等:在理论上、技术上有所创新,达省内先进水平(各项指标得分总和≥65分)。
  三、评选组织
  以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以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组成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按理、工、医、农、交叉学科设若干评定小组。每次评选工作结束,评委会即自行解散。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各省级学会可在本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优秀论文评选委员会,受理事会领导。
  各设区市参照省评委会组成办法组成设区市评委会,各设区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各设区市科协学会学术部。
  各高校科协评委会自行组成。
  四、评选方法
  由省级学会评委会、设区市评委会、高校科协评委会以及省评委会两级评选。
  :凡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须由作者按要求填写《学术论文评审表》(见附件2,各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高校科协可自行翻印),并附规定材料,向相应学科省级学会、设区市、高校科协评委会申报。
一篇论文只能向上述评委会之一申报;凡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评委会申报的论文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设区市、高校科协评委会评审及报送:省级学会评委会应认真评审每一篇论文,按评分标准给予综合打分,写明评审意见和建议评定等级,并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上报(须列排名顺序)。设区市、高校科协评委会评审办法同省级学会。
  凡建议评为一等优秀学术论文的,必须经本学科在全国有一定权威的两名高级专家推荐并附评语。 
  需报送材料如下:
  ①“学术论文评审表”一式四份(其中三份不填作者姓名及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