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经教育部批准,自2004年秋季起,我省作为全国首批省(市、自治区)参加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是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愿望和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重要阶段。《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是具有中国特色、充满活力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对于提高我省人口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将巨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强大的人力资源优势,推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也是进一步深化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我省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水平的一次重要机遇。对于推动我省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发挥我省普通高中的教育资源效益,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尽快走上以内涵发展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学生学习方式和教师教学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主动探究的意识,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教育“三个面向”指示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立足我省实际,借鉴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实验工作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实施并验证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与实验教材,为课程方案和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立足我省实际,探索新课程实施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为新课程方案在全国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三)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效机制,提高学校建设与管理课程的能力,开发多样的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形成充满活力、与时俱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式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五)建立符合新课程要求的发展性评价制度与教学水平监测体系,制订实施与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改革方案。
(六)促进普通高中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的形成,提高全省普通高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优秀师资队伍。
三、实验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