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第一章项目解读 1
编制背景 1
控规解读 3
上位规划解读 5
第二章现状分析 8
规划范围 8
现状分析 8
周边条件 8
第三章规划总则 8
规划理念 8
规划依据 9
规划指导思想 10
规划目的 11
规划原则 11
发展策略 12
指标体系 12
第四章规划控制 15
土地利用规划 15
三大设施控制 15
兼容性控制 16
控制指标 16
控制要素 22
第五章实施建议 25
第一章项目解读
编制背景
《城乡规划法》为规划管理和土地出让提出新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提出无论是以划拨方式还是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都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作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肥构建“141”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
合肥作为安徽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重要的交通枢纽及现代制造业基地。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确定了合肥市“141”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即是在合肥城镇密集区范围内构建一个主城、四个外围城市组团、一个滨湖新区的总体空间框架。
阜阳北路与耀远路交口东南地块位于合肥庐阳工业区内。合肥庐阳工业区位于合肥市北部,,南至城市北二环、北至长丰县、东至淮南铁路线、西至蒙城北路,,东西宽约3公里,已建成区面积6平方公里。园区规划选址依“城”贴“区”、交通便捷,距老城区仅6公里;大房郢水库位于园区西侧,给园区带来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合肥铁路货运北站坐落园区,并且园区内拥有10公里铁路专用线,铁路货运交通尤其便利。园区紧邻国家级合肥新站开发区和省级双凤工业区,有利于产业聚集和开发区之间互动发展。
合理的容积率、建筑密度,达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的
近年来,合肥市一直坚持大发展、大环境、大建设,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空间拓展受到土地指标的限制,因此城市空间需要紧凑型发展,将拓展与内部挖潜改造并举,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控制合理的开发强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现城市的高效运营。
规划的深化与细化
阜阳北路与耀远路交口东南地块位于《说明书
合肥庐阳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内,该规划已于2010年编制完成,并已组织实施。对地块内现状自然条件和现状单位分布进行了详细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规划,进一步深化和细化。
控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关于控规编制的新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程序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土地出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市级控详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区级控详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或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无
第三十一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报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无论是以划拨方式还是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都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比分析
高位审批
修改程序严谨
法律地位上升
《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新探索
按照城乡规划法新要求,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控规编制办法的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合肥市编制了《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该规定有如下特点:
1、“承上启下、分层控制”——强调规划衔接,增设单元规划。
单元规划考虑了规划体系内各层次规划的衔接,同时,也兼顾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需求,有效解决了市、区规划部门在规划编制中的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