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领导核心,下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有的支部可根据情况设副书记。支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支部工作,并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出工作计划,支部活动按计划进行,做到有章有序。支部书记主要负责统筹整个支部的工作,主持支部例会,协调其他委员的工作;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党费收缴;宣传委员负责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的宣传以及各类材料的保管。支部委员会各成员之间应当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努力进行支部建设。
材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在此方面,
我院学生支部应严格以《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再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一、认真做好党知识的基层宣传工作
第二条各团支部应积极配合所属党支部并在其帮助和支持下深入宣传党的章程和思想政治工作以提高广大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注:此条重在扩大和加深党在群众中的影响以帮助和提醒有入党志愿的学生及时提交入党申请书(未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不能列为班级推优的候选人)因此各党支部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帮助并督促各团支部完成此宣传工作,其方式多种多样,如党知识竞赛、党员带头学习党章、模范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广大群众参加党支部党员发展大会等等。]
第三条自愿要求入党的同志在符合党章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由本人向班级所属的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附件一]。[注:为了避免入党申请书的流失且不便于保管,建议申请入党的同志务必将本人的入党申请书亲自交予所属党支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由各党支部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二、严格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过程
第四条各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应妥善保管并定期组织其学习党的相关知识,参加党内有关活动,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的教育,以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思想,坚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自己,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学习上应不断取得进步,为争取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而努力。
第五条采取“班级推优”(按党员发展程序只有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且所挂学分不超过8 个的才能作为班级推优的候选人)的方式,经支委会讨论将符合条件的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学院党委审定,审定后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在院内公布,本人及时领取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附件二)和《自传》(附件三)填写完后应及时返回党支部,由支部负责人填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组织意见”一栏。(附件四)[注:班级推优在整个学生党员的发展过程中是较为重要的环节,由各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形式各异,但要求其过程必须公平、公开、民主,不得由团支部书记或其他委员私自确定。]
三、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六条党支部应及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并指定1-2名预备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养、教育并经常考察其学习、社会工作、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等各个方面,且每季度将考察情况如实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附件五)上。[据以往经验来看培养联系人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期内并没有真正落实其培养、教育工作,因此经后要求每位培养联系人与其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每月至少谈话一次并交谈话记录。]
第七条入党积极分子应认真上好党校培训课并考取结业证(按规定未取得结业证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满后不予考虑入党)并在接下来至少一年的考察期内除了做到努力学习,各方面争取进步以外还应主动联系培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认真听取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不断改正自己的不足;按时递交书面思想汇报(附件六);积极参加支部党员发展大会,若因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支部负责人递交书面请假条。
四、发展对象的选定、预审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在至少一年的考察期满了以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基本符合条件(考察期内不得有警告等处分;所挂学分不得超过 8个;通过CET-4;有党课结业证;有四篇或四篇以上思想汇报……)的作为预备近期发展的对象报组织讨论。
第九条党支部应在例会上对支委会提交上来的准备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要求其培养联系人作深刻全面的介绍并在会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再指定2名党员作为其群众调查人深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