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谈作业成本法与标准成本法的结合
标准成本法是用来作为与实际成本相比较的一种科学的预计成本,它对于加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成本控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标准成本法将制造费用作为一个整体制定消耗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和考核,在科学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其缺陷越来越明显。资料表明,70年前一般企业的间接管理费用仅为直接人工成本的50%60%,而今天却达到400%—500%;以往直接人工成本占产品成本的40%“50%,而今天还不到10%,甚至仅占产品成本的3%,5%。因而,作业成本法应运而生。在生产领域,作业成本法将注意力集中于制造费用,通过将产品的生产过程划分为不同的作业,建立作业成本库,分别寻找出资源消耗和作业发生的资源动因和作业动因,从而达到以作业为桥梁,将资源间接分配到产品上的目的。同时,作业成本法下产品成本的概念较传统成本计算法下的概念更广,它从生产领域向两头拓展,延伸至研究开发和售后服务领域。它划细研究开发、营销、送货、售后服务活动中心的作业,将其中能直接与产品挂钩的作业所耗费的资源也分配至产品上。
但是,作业成本法也存在以下缺陷:①作业成本法没有单独考虑直接成本的核算与控制方法;②在作业的生产能量固定的情况下,实际生产数量的不同会造成不同时间生产的产品负担不同的成本;③作业成本法只是一个成本计算系统,而不是成本控制系统。为此,作业成本法完全可以吸收原有标准成本法中的合理成分,充实、完善作业成本法。作业成本法与传统的标准成本法的结合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考虑:首先,对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可以采用标准成本法的计算和控制方法。其次,对于制造费用,可以为各作业制订作业标准化成本,同时计算各作业的生产能力和服务量标准,最后根据各作业实际成本和实际利用生产能力或服务量进行成本差异和生产能力或服务量差异的分析、控制和考核。
一、标准作业成本法下的产品成本核算
采用作业成本法时,对于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可以直接采用标准成本法下的做法,即分别制订直接材料的标准消耗量和标准单价,直接人工的标准工时和标准工资率,然后根据生产产品的数量,直接计算出产品的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成本。对于制造费用,作业成本法是以作业为中心,形成由资源到作业、作业到产品的两阶段的成本分配,这儿资源指作业执行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代价,通常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费用、工资及附加费、折旧、修理费、运输费等。
因此,在引入标准成本的思想时,可以设定两个标准,即:作业标准消耗成本和作业标准服务量。前者规定每项作业发生时所消耗的资源价值,它可以再细分为资源数量标准和资源价格标准,资源数量标准即上述各种资源的数量消耗标准量、工时耗费标准、使用的机器设备数量标准、修理次数和运输次数标准等等,而资源价格标准则指上述资源的单价、小时工资率、折旧率、单笔修理费和运输费价格标准等等。作业服务量标准指每项作业每次可以提供的最大服务量。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可以根据历史资料,统计每项作业发生时各种资源价值的平均消耗量,再细化到每种资源的消耗数量和每种资源的单价,从而制订各项作业单位作业标准成本,并具体到各项作业所能消耗的每种资源标准数量和标准单价。同时,还需要仔细分析每项作业所能提供的最大生产能量,即在理想情况下,每项作业所能提供的最大服务量,以此作为作业服务量标准。用这个服务量去除单位作业标准成本,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