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市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区、x区教育局,x城乡管理局,x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学: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总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市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
1. 学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年龄在1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 引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外地来扬投资创业、务工人员的子女并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对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二、报名登记
,均由其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 户籍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但在外地就读并要求回市直初中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手册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到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办公地点设在翠岗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6月13-14日。
3. 外地来扬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子女如要求在市直初中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市区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手册或小学六年级在读证明等材料,于6月13-14日到市中招办报名。其中已在市区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三、招生时间
市直初中学校招生都必须在市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市区小学毕业考试时间为6月26日,市直初中招生时间为6月28日-7月3日。
四、招生办法
(一)市直公办初中招生
、规模和本年度生源分布情况,界定市直公办初中和各区所属初中施教区的边界,确定各学校施教区,各学校严格按照划定的施教区招生。
、x、区中属原维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长期吃住地)在市直初中施教区范围内,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分别由x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和x城乡管理局集中报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市直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长期吃住地)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是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读。严格防止部分公办初中出现大班额现象。取消市直公办初中特色班招生,各公办初中一律不得以“特色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对所有招收的初一新生进行均衡分班。
6月27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市直公办初中施教区。6月28日-7月3日,学生按《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的学生,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实行一校两区、统一管理、分校区办学(分别为x市梅岭中学梅岭校区和x市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两个校区按照各自施教区招生,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学校管理,统一教师配备,统一教学要求,统一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