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267 一 1999
代替 ZB T04 一 89
汽车切削加工零件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零件图中经切削加工形成的尺寸要素未注公差尺寸
的极限偏差。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零件图中经切割加工及总成装配后再切割加工的未
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本标准也适用于冷镦、冷挤压加工形成的尺寸要素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
差。
2 切割加工未注公差尺寸的偏差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 1 规定。
与同一零件连接的组孔内的孔中心距和孔边距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按图 1、表 2 规定。
表 2
mm
d1) C、C1、C2、C3、C4、D 极限偏差
大于至精装配中等装配
1 3 ± ±
3 6 ± ±
6 18 ± ±
18 ± ±
注:1)对不同直径孔的中心距极限偏差,d 按直径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与不同零件连接的孔间距的极限偏差按图 2、表 3 规定。
表 3
mm
孔组间距 L ≤120 >120~250 >250~500 >500~1000 >1200
极限偏差± ± ± ± ±
未注公差尺寸的倒角和圆角半径的极限偏差按图 3、表 4 规定。
表 4
mm
>~
R、H、B ≤ >~1 >1~3 >3~6 >6~10 >10~18 >18
05
极限偏差± ± ± ± ± ± ± ±
螺纹长度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按表 5 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联合工作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力、朱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