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固定资产
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等。
固定资产具有下列特征: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3)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4)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
。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
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例1 某企业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元,支付运输费2000元,已取得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会计分录:
根据上述资料,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3400+2000×7%=3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