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管理制度《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战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公司经营
规模不断壮大和加速对外扩张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经营战略的制定和决策程
序,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及《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营战略,是指企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
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三条本公司的战略决策机构是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机构是公司董事
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战略执行机构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发展战略规划方案,重点关注其全局
性、长期性和可行性。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战略的制定
第四条公司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制定战略目标。
第五条公司在制定经营目标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
外市场需求变化、技术发展趋势、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资源水平和自身
优势与劣势等影响因素。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战略目标制定战略规划,公司战略规划以五年规划
为主,原则上每五年制订一次。
第七条五年规划的编制应能准确反映公司总体战略相应的阶段性目标
和措施。五年计划的主体是产业发展计划,同时应附有为实现产业发展计划而必
须实施的一整套措施性计划,包括公司的竞争战略,投资扩张战略,国际化经营
战略,核心技术的形成和开发战略,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品牌战略,产业发展和
市场战略,融资战略,风险防范和化解战略,企业文化等职能战略。
第八条公司五年战略规划及当年实施计划具体编制流程:
第九条(一)由公司董事会战略管理委员会组织公司下属各职能部门或
外聘人员进行充分的调研,在对公司内外环境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公司
未来五年的发展思路、产业方向、经营规模,近期、中期发展目标等事项,编制
五年规划的草案并报董事会决策。
第十条(二)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战略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五年规划方案
的论证意见,形成决议并交公司经营班子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三)公司经营班子根据董事会决策的发展战略框架,进行系统
分解,编制投资扩张、国际化经营、核心技术开发、人力资源开发、品牌战略、
产业发展和市场战略、融资战略、企业文化等职能战略规划。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严格审议战略委员会提交的经营战略规划方案,重点
关注其全局性、长期性和可行性。董事会在审议方案中如果发现重大问题,应当
责成战略委员会对方案作出调整。
第三章经营战略的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经营战略和五年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全
面预算,将年度目标分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