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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精选版.ppt

上传人:412702457 2018/10/20 文件大小:4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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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精选版.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陕西益能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俊杰
1
第一部分引言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能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当前公司法律服务市场上存在一种极不正常的需求现象,即许多公司重诉讼而轻预防。这些公司常常会在诉讼临门时不惜一切代价试图胜诉。实践证明,诉讼是公司解决危机与风险的最后选择,也是一种善后处理方式。胜诉需要坚实的证据基础和先在的许多严密管理制度和法律程序的保障,而出现问题的公司在此方面常处于劣势。因此当公司诉讼缠身企图寻求律师帮助时,也往往回天乏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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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合同内容审查不当 “中国最大股权纠纷案”——福建首富陈发树“买药”记
人称福建首富的陈发树,于2009年9月10日和云南红塔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权,随后一次性把22亿元股价款打入红塔账户。据说整个签约过程进行的“非常顺利”,购买方只花了十分钟时间阅读股权转让协议,觉得没有问题就签字了。但事后证明正是这份协议出了问题。原来协议中有一个不起眼的附加条款,该条款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须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这相当于在一份购房协议中约定:“购房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须建成后方能实施”,而何时建成未作约定。《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并付款后,购买方多次催促,但转让方始终不履行股权变更手续,理由是等待审核批准。
3
因等待遥遥无期,陈发树无奈之下于2011年12月8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正式起诉云南红塔集团, ,被称为“有史以来最贵的个人诉讼费”。该案一审过程中, 2012年1月17日,中烟总公司才最终批复称:“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这一情节被人戏称为“陈发树1690万元买知情权”。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除了确认《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外,原告方陈发树的其它请求均被驳回,陈发树败诉,此后陈发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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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历经5年陈发树向云南红塔集团“讨药”以败诉告终。此案曾被称为“中国最大股权纠纷案”受到各方关注。本案中,因合同内容审查不当,导致一笔22亿的股权转让变成“永远不能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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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合同签订流程不当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国企,乙公司是其小型供货商,双方有2年以上的合作经历,甲公司账面欠乙公司的货款一直维持在20万左右。2008年,乙企业因经营困难将甲公司诉至乙公司所在地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货款21万元及违约金8万元,共计29万元。甲公司认为,双方合同中并无违约金约定,故不应支付8万元违约金。
甲公司事后追查发现:双方订立合同时甲公司先在两份合同上盖章,盖章后甲公司向乙公司邮寄合同,合同上留有空白的“其他约定事项”。乙公司收到合同后擅自在两份合同的“其他约定事项”中加入了违约金和约定管辖内容,然后在合同上盖章。经过周密准备后乙公司向自身所在地法院起诉,最终甲公司败诉,承担了支付全部29万元的违约责任。
6
案例三:合同保管不当 发生在延安的一起代理合同纠纷
延安某通信运营商与某代理商系长期合作关系。2006年1月1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期限三年。但因保管不当,造成协议丢失。2008年3月,因该代理商存在违规行为,运营商决定终止合作。因《合作协议》丢失,运营商误以为双方协议已到期,遂单方决定向对方送达了《终止合作通知书》。接到通知后代理商诉至法院,以《合作协议》为依据,要求运营商承担支付违约金100万元的违约责任。诉讼中被告律师虽付出大量努力,最终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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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或不及时签订合同的问题:
为什么要签订合同:“口说无凭、立字为据”
不签订或不及时签订合同:最好不要产生纠纷
例一: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事后合伙人拒不承认合伙事实。
例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合同的作用:
1、合同可以在事前起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作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纠纷
2、合同可以在诉讼中起到关键性证据的作用,为胜诉争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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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前期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时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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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前期之法律风险防范 (一)履行招投标程序或其他竞争性程序
关联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