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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dlmus1 2018/10/21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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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附件6
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
根据征集展示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视频的拍摄制作。
一、前期录制要求
(一)录制场地
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安静、整洁,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
(二)录制方式及设备
:根据课程内容,采用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
: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在同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推荐使用高清数字设备。
: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教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
: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
(三)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
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认真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四)视音频信号源技术指标

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声画同步。
信噪比:画面清晰,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色彩对比度一致,多机拍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Vp-p,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Ⅴp-p,同步信号-,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声道:普通话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电平指标:-2db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二、后期制作要求
(一)片头、片尾及唱词
片头、片尾时长一共不超过15秒,片头应包括课名、年级、执教教师姓名、学校名称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摄制单位、摄制时间等信息。视频应配备字幕,提交视频录像时提供相应的STR格式的***字幕文件(要求见后)。
(二)视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
(MPEG-4 Part1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
前期采用标清4:3拍摄时,请设定为 720×576;
前期采用高清16:9拍摄时,请设定为 1024×576;
在同一课程中,各讲的视频分辨率应统一,不得标清和高清混用。
:
分辨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