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驻会领导工作原则分工及分管部门的决定
为进一步适应我会深化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2015年全会工作整体改革的基本思路,本着忠诚本会、恪尽职守、分工负责、权责到位的原则,为全面贯彻本会章程,共同推动会务发展,现将第三十九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驻会领导工作原则分工及分管部门的决定》公布如下:
一、理事会主席团主席、书记兼常务副会长蓝军同志主持本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分管办公厅、党群工作部、政策法规部、战略规划管理部。联系香港中华民族贸易促进会。
二、副会长张福阳同志原则分管本会计划、财务、预决算及监察、审计、督导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协助蓝军同志分管党群工作部、办公厅计划财务处。
三、副会长郑秋涛同志原则分管本会战略规划和项目管理、人事及培训、会属平台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协助蓝军同志分管战略规划管理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处、分管新闻传媒运营中心。联系清真产业工作委员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四、副会长王殿平同志原则分管本会公共关系、对外宣传和重大项目活动的对接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协助蓝军同志分管办公厅联络协调处、新闻宣传处。联系南粤分会、西南分会。
五、副会长周鹏同志原则分管本会会员发展、服务,会费收缴、分支机构发展及管理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分管会员与机构发展中心、企业家联合会(筹)。联系各驻外办事处。
六、副会长张敏杰同志原则分管本会重大活动、旅游及文化产业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分管文化中心、心灵之声艺术团。
七、副会长叶长辉同志原则分管本会投资、贸易及资本运营、会属平台公司的业务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分管金融办公室、金融服务工作委员会。
八、工会主席赵炜同志主持工会委员会工作,协助郑秋涛同志做好职工劳资、福利协调工作。
九、会长助理兼财务总监牟婷同志主持本会财务管理及分支机构财务督导工作。对法定代表人负责。
上述领导同志为会长办公会议组成成员,对本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形成集体决策机制,会长办公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对理事会负责、对法定代表人负责。各驻会领导工作分工为原则分工,分工不分家,形成相对分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凡重大项目和活动立项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在履行制度规定程序并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立项和设立后,采取谁动议谁负责、谁发起谁分管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