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依法设
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
议。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经理人员的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等。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
会负责。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总经理
负责。
第七条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经理人员可
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
第九条经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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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和经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章经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全面主持公司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对董事会决议持有异议时,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在申请复议期间,应严格
执行董事会决议;
(十一)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
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
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备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
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可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负责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