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层住宅建筑担架电梯设计研讨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支持单位:建筑产品应用技术联盟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住宅设施委员会
媒体支持:《中国住宅设施》鉴材315网站
解读行业热点多方思想碰撞捕捉市场机遇搭建人脉桥梁
2013年5月9日,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主办的“高层住宅建筑担架电梯设计研讨沙龙”在京举办。国家住宅工程中心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教授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朱茜、金融街控股高级设计经理吴晔晟、和泓置地集团资深设计师周春圣、电梯厂家代表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了本次沙龙。
观点抢先看
林建平:住宅担架电梯不等同于大进深电梯,特别是医用电梯。
在轿厢设计上坚持利用轿厢对角线。
背包式电梯是解决住宅担架电梯的一种方式。
针对性地给电梯轿厢配置专用担架,是值得肯定的发展方向。
必须考虑既有住宅建筑电梯改造。
初步设想将担架与电梯配套生产,让“可容纳担架电梯”以新型建筑工程部品的角色进入住宅。但这个思路仍将要进行努力探索。电梯行业需要有思变的动力,建工行业的标准升级需要循序渐进。
朱茜: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初期,对既有设计项目存在一定的影响,各地区已通过一些方法解决。
新版《住宅设计规范》规范颁布后,一些省市制定了相关的地方标准,有的要求轿厢的尽尺寸为2100×1100(深×宽),这对住宅平面设计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保障性住宅的平面设计。住宅担架电梯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明确,以便对住宅平面设计、面积等影响最小。
吴晔晟:从品质和人文关怀的角度,开发商非常愿意在项目中推广使用符合新《住宅设计规范》所要求的担架电梯,或规格性能更高的担架电梯产品。
周春圣:保障房等项目在设计中尺寸面积规定严格,希望能在满足新《住宅设计规范》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公摊面积的增加,开发商层面期待信息更为及时和顺畅的传达。
电梯厂商:积极应对新《住宅设计规范》,并会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产品。担架电梯目前仍存在概念不明晰、标准不统一、相关主管单位多的局面。
国家新版《住宅设计规范》(GB0096-2011)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将原《住宅设计规范》中“宜”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修改为“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目前12层及12层以上的住宅为满足消防电梯设置设计的要求,×(宽×深),而该尺寸在运送一些特殊病人下楼时很容易遭遇二次误伤。因此,由
“宜”到“应”,虽然只一字之差,这其中体现的人文关怀和进步意义是可圈可点的,然而,由“宜”到“应”,在实际推广应用过程中,却并非一帆风顺。无论是对相关规范标准的起草人还是建筑设计单位,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电梯厂商,都在新规范正式实施后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主办的《中国住宅设施》杂志,特别制作“高层住宅建筑担架电梯设计研讨”专题。沙龙研讨也据此背景应运而生。
沙龙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教授级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朱茜主持。她列举了其在设计的沈阳和海南设计的住宅项目,这些刚好处于新老规范交接时期,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