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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探究.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8/10/24 文件大小:7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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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探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政府购买服务探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项政府实行社会公共管理的措施。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从政策层面明确了今后的发展方向。但这毕竟是新生事物,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操作不规范是其问题之一。从我国的现状看,虽然我国各级政府越来越重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整合了社会各类资源、推动了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了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依然是一项新工作,在操作方面依然存在许多不够规范的问题,因此,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际应用价值。不规范的表现1、采购目录不规范从我国情况看,省级和市、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政府购买公共指导目录,各级政府所制定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相差较大。从我省的情况看,有些地区有230多种,有些地区不到100种,存在着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界定不够清晰的问题,项目选择的原则、标准不太具体,没有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的现状。有些地区把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的职责作为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出现“既养事又养人”的局面。2、主管部门行为不规范主管部门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界定不清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各主管部门的思路、管理方式、措施、力量的不同,有些部门对其所要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的需求界定不清管理办法和制度不科学、考核评价指标不符合实际,影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效果。(2)影响招投标结果有些主管部门领导为实现个人利益利用权力影响招投标的结果,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开、公平和规范带来消极影响。(3)不签订合同、不注重合同履约管理有些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完成后,可能其结果与其预想不一致而不签订合同;有些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完成后不注重按合同要求对供应商(社会服务机构)履约情况进行管理,不注重对服务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影响公共服务提供的质量。3、 购买方式不规范从购买方式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三种模式,即竞争性购买、非竞争性购买和形式性购买三种。竞争性购买是指通过公开竞标等竞争性方式来确定服务供应商,双方签订合同以形成购买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是指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定向委托等非竞争性方式来确定公共服务供应商,双方通过契约或其他方式形成购买关系。形式性购买是指政府将部分服务或管理职能让渡给某些非营利性组织,然后以项目或其他形式给付一定资金或资源,从而形成一种形式上的购买关系。从根本上讲,前两种基本上形成购买关系,后一种实际上尚未完全实现购买关系,而只是行政职能的延伸。在我国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中,形式性购买方式较为普遍,即使是形成购买关系的购买形式中,也以非竞争性购买为主,竞争性方式较少。不通过竞争性方式购买公共服务,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督,难以杜绝“寻租”和“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行为。4、 购买程序不够规范公共服务是一种特殊的采购对象,采购内容复杂,数量和要求难以确定,并且采购者与使用者要分离。因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程序不同于一般服务的采购。但是,我国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时间较短,不仅对可以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还缺乏明确的界定,也没有形成适合国情、既有利于工作又有利于监管的程序。由于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特别是信息公开不够,存在着较多的“暗箱操作”,导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成本高,影响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所应取得的节约效果。5、 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管理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绩效管理制度缺失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无锡等少数地方政府出台了对政府所购买的个别公共服务的绩效管理制度,但从全国情况看,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建立。(2)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建立一定数量的财政资金是否购买了尽可能好和多的公共服务,或者说一定数量的公共服务所使用的财政资金是否最少,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还没有建立。6、 采购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标、评标等工作。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代理机构的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超越其工作职责范围,对采购人(公共服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服务需求、考核标准等进行修改;二是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选择上不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使某个供应商(社会服务机构)中标而制定相应的标准。原因何在1、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公共服务采购操作的规范需要以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前提,但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由于我国现阶段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遵遁的自下而上的改革思路,政府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也应难以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和遵遁。2003年实施的《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