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doc

格式:doc   大小:38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doc

上传人:乘风破浪 2018/10/28 文件大小: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卫生部办公厅文件
卫办疾控发〔2011〕60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
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苗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维持我国无脊灰状态,我部制定了《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人性疫情和
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
(试行)

1总则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曾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消灭脊灰工作,通过各级政府及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不懈努力,于2000年实现了无脊灰目标,并维持无脊灰状态至今。
由于世界各国消灭脊灰工作进展不同,目前在我国周边仍有一些国家存在脊灰野病毒流行,我国依然存在脊灰野病毒输入的风险。此外,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及其产生的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事件,也给我国维持无脊灰土作带来挑战。

为快速应对、有效控制脊灰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脊灰疫苗衍生病毒传播等事件(以下简称脊灰相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脊灰相关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持无脊灰状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科学防控;分级响应、有序应对;公开透明、维护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脊灰相关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将脊灰相关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事件:出现广泛流行的脊灰野病毒疫情。
Ⅱ级事件:出现单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或局限传播;或出观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关联到两个及以上省份。
Ⅲ级事件:出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循环病例局限于单个省
份;或在外环境、健康人群中发现脊灰野病毒。
Ⅳ级事件:发现脊灰疫苗衍生病毒病例、携带者。
2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组成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技术专家组。
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本地区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卫生部负责全国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技术指导、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督导检查、效果评估和综合评价等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2)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辖区内的脊灰相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社会动员、技术指导、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督导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3)各地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落实辖区内的脊灰相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