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用航空器驾驶员、AR—61R1)复习题
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2、驾驶员、教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由局方负责
3、训练时间,是指受训人在飞行中、地面上,飞行模拟机或飞行练习器上从授权教员处接受训练的时间
4、飞行经历时间是在航空器、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上获取的在座飞行时间
5、在颁发除学生驾驶员执照外的其它驾驶员执照上,应签注类别、级别、型别(按需)、仪表等级
6、私用、商用、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对有效期无特别规定
7、对执照持有人的年龄有最低年龄限制,没有最高年龄限制
8、对私用、商用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的定期检查期限为前24个日历月
9、对在商业运行中担任机长和副驾驶员的熟练期限为前12个日历月
10、对机长近期一般飞行经历要求是在90天内,自己操纵至少完成了3次起飞和3次全停着陆
11、对机长仪表飞行经历要求是在6个月内,在实际或模拟仪表条件下完成6次仪表进近,并完成等待程序和使用导航系统截获并跟踪航道的飞行
12、在执照或等级的实际考试时,如果一天内未完成全部科目,所有剩余的考试科目都必须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否则,必须全部重新考试,包括已完成的科目。
13、临时执照的有效期不超过120天
14、对年满60周岁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的运行限制是不得在从事国际商业航空运输的航空器上任驾驶员
15、“增加航空器等级”的实践考试没有在实际或模拟仪表条件下进行,则申请人只能获得带有“仅限于VFR”限制的型别等级
16、在驾驶员执照上增加仪表等级的申请人必须具有至少50小时担任机长的转场飞行经历,其中至少10小时是在所申请仪表等级的航空器上获得的
17、除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持有人外,Ⅱ类或Ⅲ类仪表运行许可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飞行经历要求:
①担任机长夜间飞行的时间至少50小时;
②实际或者模拟仪表飞行的时间至少75小时,其中在飞行模拟机或者飞行训练器上的模拟仪表飞行时间不超过25小时;
③担任机长转场飞行的时间至少250小时。
18、Ⅱ类或Ⅲ类仪表运行许可的条件,其实践考试由口试和飞行考试两部分组成
19、对于Ⅲ类仪表运行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的实践考试内容有:
①考试由至少两次进近至距离地面30米高度的仪表着陆系统进近组成,包括至少一次着陆和一次从低高度开始的中断进近,该低高度是复飞期间可能会导致接地的高度;
②进近必须使用经批准的自动着陆系统或者经批准的等效的着陆系统;
③对于使用故障-性能下降滑跑操纵系统的Ⅲb类运行,考试必须包括用目视参照物或目视和仪表参照物结合进行的至少一次人工滑跑。
20、在牵引滑翔机的航空器上担任机长必须已经在用于牵引滑翔机的航空器类别、级别和型别(如适用)上记录了至少100 小时的机长时间
21、关于“对具有军用航空器驾驶员经历的人员的特殊规定”
,局方可以承认其航空经历,用于满足按本规则颁发相应执照和等级的航空经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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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外国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按本规则颁发私用驾驶员执照和等级时,符合以下条件,局方可以为其颁发私用驾驶员执照和等级
①、持有现行有效的外国私用、商用或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没有不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的签注;
②、持有中国颁发或者认可的体检合格证;
③、能正确读、听、说、写汉语,无影响双向无线电对话的口音和口吃。如果申请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完全满足本要求,局方应当在该申请人的执照上签注必要的运行限制;
④、通过民用航空规章有关驾驶员权利与限制、空中交通规则和一般运行规则等部分的理论考试。
23、依据外国驾驶员执照颁发的认可证书上应当签注有效期限。对于商用或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有效期最多为120 天
24、学生驾驶员执照申请人至少年满16周岁,仅申请操作滑翔机或自由气球的人员至少年满14周岁。
25、学生驾驶员执照申请人至少持有局方颁发的现行有效Ⅱ级或者I级体检合格证。
26、学生驾驶员单飞前必须达到的要求是:
①、通过由授权教员实施的理论考试;
②、接受并记录了单飞所用航空器的适用动作与程序的飞行训练;
③、经授权教员在该型号或类似航空器上检查,认为该驾驶员熟练掌握了这些动作与程序
27、对于飞机和初级飞机的学生驾驶员,单飞前应当完成的适用动作与程序的飞行训练包括:
①、设备故障和应急程序;
②、防撞、避让风切变和避让尾流颠簸;
③、复飞
28、学生驾驶员在单飞之前必须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有授权教员的签字,证明其在单飞日期之前90天内接受了所飞型号航空器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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