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和《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与交验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物料,乙方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序号
项目
规格
单价(元)
数量
小计
1
2
3
4
5
6
7
甲乙双方同意按“”条之委托项目约定内容,乙方根据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进行成品制作,并作为交验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二设计/制作交货约定
设计制作时间
于年月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交付制作项目;
三项目费用
项目费用总额:人民币整(¥元)。
,乙方就单独进行成品制作,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而乙方已进行或完成了该部分项目,则甲方应按项目进行情况支付相应费用予乙方。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监制乙方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并随时向乙方查询委托事项执行情况。
,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以供乙方设计/制作参考用,并应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
、按质、按量进行设计/制作。
,不得损坏、更改或作本合同委托之外的用途,并在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后归还甲方。
六版权归属
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付款给予乙方后,本合同所有项目之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涉及之项目样品及相关资料,否则甲方将向乙方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为违约,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未能及时纠正,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有权按照项目费用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甲方有权减少费用;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索赔。
,则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产生争执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向本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应在收货之日起7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甲方已验收合格,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因出现甲乙双方无法预见或控制原因,使本协议终止履行或无法履行,发生不可抗力法人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