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doc

格式:doc   页数:8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doc

上传人:经管专家 2013/6/8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
[2011]1号
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的管理,建立市场化评价机制,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强化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于2010年8月27日经交易商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现予以发布。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的管理,建立市场化评价机制,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以下简称"承销业务相关会员")是指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或有意向从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交易商协会会员,包括交易商协会主承销类会员、承销类会员和意向承销类会员。
第三条主承销类会员是指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的交易商协会会员。
承销类会员是指已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交易商协会会员。
意向承销类会员是指有意向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且自愿参加市场评价的交易商协会非承销类银行会员和证券公司会员。
第四条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是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的组成部分,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对承销业务相关会员进行评价,并依据市场评价结果逐步建立市场化的会员分类分级管理机制。
第五条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市场评价指标体系
第六条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机构资质及业务评价、市场评价、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评价三类指标。
第八条机构资质及业务评价指标是指对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的基本资质、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市场表现等情况的评价。
第九条市场评价指标是指相关投资人、发行人及其他市场成员对承销业务相关会员业务能力等情况的评价。
第十条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评价指标是指交易商协会秘书处对承销业务相关会员遵守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等情况的评价。
第十一条主承销类会员、承销类会员和意向承销类会员适用各自的市场评价指标及标准。
第三章市场评价的实施
第十二条主承销类会员、承销类会员和意向承销类会员的市场评价工作分别实施。
第十三条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工作原则上以上一年度为评价期。
第十四条承销业务相关会员市场评价工作启动前,交易商协会对外公布市场评价工作具体事宜。
第十五条意向承销类会员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参加市场评价:
(一)因违法违规受到刑事处罚或重大行政处罚;
(二)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