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暨教〔2009〕67 号
关于印发《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
培养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处:
现将《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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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学本科学生方案通知
暨南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 年 12 月 2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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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本科优异学生培养实施方案(修订)
为适应国家、社会对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需
求,促进本科优秀人才的顺利成长,进一步强化我校“优异学生
培养”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切实贯彻“以人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建
立新的优秀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鼓励优秀
本科学生充分发展个性,顺利成才。
(二)对优秀学生实施与特定专业培养不分离的专门和强化
训练,使之成长为具有研究与创新素质、社会责任感与务实精神、
人文与科学素养、交流与协作能力和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
(三)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并构建富有我校特色的
优秀人才培养模式,为全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示范。
二、选拔条件
素质高,能力强,特长明显,身心健康,富有求知、探索精
神,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在校全日制二年级
本科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要求达到 (理工医类)或 (文
经管类)以上,若确实具备一定科研潜质或学术专长(如在省级
以上相关科技学术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等),可适当放宽学分绩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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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遴选程序
(一)优异学生(以下简称“优异生”)每年评选一次,由教
务处公布各学院(直属系、部)的优异生培养名额和选拔时间。
(二)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直属系、部)提出
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递交一项能展示自己特长的作品(如论文、
实物、软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各学院(直属系、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
行审核和面试,选出拟作为优异生培养的学生并将名单在学院内
进行公示。
(四)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优异生名单以及申请表和相关材
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复核后,报校领导审批公布。
四、培养措施与要求
(一)优异生名单公布后,在双向选择的原则下,由所在学院
(系、部)为优异生配备导师。
(二)优异生培养时间一般为 2 年。名单确定后,导师与优异
生一起拟定“优异生培养计划”,计划应包括总体培养规划、培
养措施、学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等内容,培养计划应针对学生特
点,突出个性。培养计划须经学院审核批准,并报学校教务处备
案。
(三)在每学期初,由学院组织导师、学生填写学期培养计划,
并留存学院教学科研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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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为优异生的成长创造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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