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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9-2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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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9-2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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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实施方案(2009-2011).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发[2009]1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
(2009~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09年7月11日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
(2009~2011年)实施方案

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是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重大举措,是当前和今后推进我市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总体方案》的批准实施,进一步从国家层面上明确了深圳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战略地位、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深圳发展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为贯彻实施《总体方案》,推动综合配套改革,继续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发展中的先行示范作用,特制定《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2011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规划纲要》为统领,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创新为动力,推进《总体方案》各项改革目标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引领作用,在改革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深化改革,率先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努力开创综合配套改革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根据《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和专项改革方案。按照“总体方案——三年实施方案——年度改革计划”的滚动实施操作办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六大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确保综合配套改革起好步、开好局,实现“今年起好步,每年有进展,三年大突破”的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先行先试。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对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的改革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分步实施。必须坚持远近结合,稳步推进,采取制定《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改革计划》相结合的实施操作办法,确保综合配套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重点突破。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先行突破,以点带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
,形成合力。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强大合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探索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基础。当前,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扎实推进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力争在行政机构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创新、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用三年左右时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调整和解决部门间存在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理顺部门行政管理与综合执法的事权关系,合理配置市、区、街道事权。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适合深圳实际的大部门管理体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的行政运作架构。进一步完善决策、考核和问责机制。精简领导职数,扩大交叉任职。强化部门主办制和牵头部门负责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大信息化统筹力度,提高电子政务水平。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向国家申报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设立坪山新区,加快功能区、管理区体制改革。在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开展行政层级改革试点工作,整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行政管理资源,缩短管理链条,增强基层自治功能,探索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与市政府签订的《关于推进深圳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合作协议》,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基本实现国务院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清理规范现有行政服务项目,简化行政服务程序,降低行政服务成本,实现行政服务的法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清理规范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