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2 年度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
督评审工作方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以下简称“实
验室”)的监督管理,保证实验室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公正
性、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实验室的资质认定活动的法制性和有
效性。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
理办法》、《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三、范围
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 15-21 个月的实验室。
四、职责分工
省质监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制定实验室监督评审工作
方案,并根据情况以抽查的方式对监督评审方案的实施情况或评
审组现场评审的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督检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
(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
局”)负责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辖区内实验室的监督评审结
果作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监督评审后处理工作。
五、监督评审组组成人员
监督评审由广东省资质认定评审员组成监督评审小组,各市
局计量科(处)派 1 名熟悉实验室管理的人员担任监督员。
六、时间安排
监督评审工作按照“2012 年度广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获证实
验室监督评审计划表”(见附件 1,以下简称“计划表”)进行。各
监督评审组对每个被监督评审实验室的具体评审时间,由市局与
监督评审组长、被监督实验室协商确定(联系方式见附件 2、3),
由于今年监督评审的实验室数量较多,各市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自
行调整评审时间,但要在今年内完成评审。
七、组织实施
(一)各市局同评审组长确定具体评审时间后,填写“广东省
实验室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监督评审通知书”(见附件 4), 于现场
评审前 7 个工作日通知被监督评审实验室和评审组,并传真一份
至省局认证监管处存查。
(二)监督评审的现场评审程序按省局《广东省质量检测技术
机构计量认证工作程序》(粤质技监〔2001〕62 号)规定的现场评
审程序进行。
(三)监督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有关条款进
行,主要内容如下:
。
(如管理体
系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等),对实验室质量
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
(检测标准、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
人变更等)进行确认,发现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取消或增加限制
条件。
、标准变更的或者在
部分领域内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现场考核和现场考核试验。现场
考核项目覆盖实验室资质认定通过项目 15%以上(不超过 50%),
应尽量选取有代表性的项目,如能力验证结果可疑或离群的、检
测标准变化的项目(含上次评审未做过的项目)。
。
、检测报告,检查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检测/
检验;检查实验室是否出具虚假检测或结论严重失实的报告。
7 日内将“被评审单
位对评审组成员的评价表”(见附件 10)反馈省局认证监管处。
八、结果的处理
对于监督评审中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