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益广告宣传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旗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整合各类宣传资源,对我旗创建全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益广告内容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包括梦娃视频宣传内容)、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雷锋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培育勤劳节俭观念、传承孝道和敬老风尚、倡导文明旅游、宣传保护生态环境、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等八大选题。公益广告的设置发布要整齐、安全,与环境相协调,美化周边环境。公益广告的模板内容可参考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栏目。
二、设置形式
1、宣传标语;
2、主要道路及路口公益广告;
3、建筑工地围档公益广告;
4、长途汽车、公交车、出租车公益广告;
5、LED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6、窗口单位、学校、社区等场所的环境布置;
7、电视、广播及短信公益广告。
三、责任分工
1、旗直机关各单位:
在本单位楼道等醒目位置设置公益广告、遵德守礼提示牌。
2、盟级以上(含盟级)文明单位:负责一个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的制作刊播。适时维护更新。
3、各苏木乡镇(场):负责本辖区内苏木乡镇、村(嘎查)两级的公益广告宣传,包括苏木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嘎查)办公场所,以及镇、村(嘎查)车站、商场、宾馆、商业街区、文化中心、社区(小区)、行业(窗口)、医院、广场、公园、风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的公益广告宣传,营造创城浓厚氛围,打造正能量。
4、政府办、网管中心:
负责协调指导和管理全旗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益广告的制作刊播,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形式传播公益广告。
5、电信、移动、联通:
负责手机的公益广告的发送,每两周分别发送一条以上的公益短信。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店、餐馆、美容等五小行业的公益广告及“文明餐桌行动”的宣传。
7、教育局:负责学校、学校少年宫等校内外的公益广告设置与宣传。要有文明城市创建、遵德守礼、学雷锋志愿服务、未成年人关爱、道德模范人物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进校园、进教室。
8、文体局、广电局、旅游局:负责广播、电视、文体中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及景区(点)、旅行社、宾馆的公益广告的设置与宣传及文明餐桌温馨提示工作的落实。
9、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围档、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公益广告设置与宣传。城关镇主干道、非主干道、公园、广场、公厕、环卫车辆的公益广告宣传落实。包括大型LED广告屏的公益广告设置与宣传。
10、交通局:负责车站、公共汽车、公交车、出租车、高速收费站及高速路出口的公益广告设置与宣传。
11、经信局:负责超市商场的公益广告设置与宣传。
12、卫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