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推进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09〕3号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质量,按照“保增长促转型、抓改革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现就2009年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农业与农村经济扶持方向: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现代经营主体,加快农业发展方式和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一)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1、加速土地流转。对依法组织成片新流转土地面积100亩以上、签约土地流转合同五年以上,一次性给予流出农户每亩100元奖励,村级组织每亩100元工作经费;对利用冬闲田成片季节性流转种植粮油面积20亩以上,给予经营主体每亩20元的奖励,村级组织每亩15元工作经费。2、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本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服务组织、直接为农服务的企业、农民购置粮油产业和农业主导产业的机械设备,除上级补助外给予15-30%配套补助;对农机合作社、农机化示范基地创新服务机制,购置新型农机、新建农机库房、开展植保统防统治给予重点奖励。3、扶持专业服务组织。对各类服务组织或农户创办小蚕共育室一期蚕种饲养量50张以上的给予每张10-15元的奖励;对各类服务组织引进国内外新品种、新技术,开展示范推广应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农民增收作用显著的项目给予3-5万元奖励。(二)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4、扶持都市型生态农业。对新建100亩以上的规模化、标准化的农业主导产业种养示范基地和接轨大城市合作建立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类型每亩奖励50-150元;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无公害以上标准化生产基地,奖励标准提高50%。5、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对新建成连片50亩以上、签约土地流转合同五年以上的钢管大棚和毛竹大棚(避雨栽培)、梨“V”型栽培的设施农业基地,分别按每亩1500-2500元、500-600元给予奖励。6、鼓励规模化生态养殖。对养殖散户搬迁入园,养殖量存栏畜3000头(禽1万羽)以上的规模化生态畜禽小区,新建的畜禽棚舍给予每平方米10-20元的奖励,对利用新技术改进畜禽治污设施的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对小区硬化道路、污水管网和道路绿化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30元、每米10-30元和每平方米3-4元的奖励。(三)扶持农业产业化,增强农业综合实力7、增强农业龙头组织带动功能。对新评为桐乡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对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专业市场实施的生产性投资项目给予投资额3-5%的奖励;对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专业市场新建投资额10万元以上的初级农产品包装、保鲜、储藏项目给予投资额15-30%限额30万元的奖励。8、发展订单农业。对实施订单农业的农业龙头企业按种植业类每千亩、畜类每万头(禽类每十万羽)-;经立项农业龙头企业开展订单农业、联结基地开发新产品、拓展市场的项目给予5-10万元的奖励。9、鼓励创牌争优。对获得嘉兴市级、省级、、;对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分别奖励1万元、3万元、5万元。10、经年度考核,对在扩大规模、实缴税金、质量安全、自主创新、社会贡献等综合业绩名列前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市场给予2-10万元奖励;对运行规范、经营规模大、带动农户作用强等综合业绩名列前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2-5万元奖励。二、工业经济扶持方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鼓励加大有效投入,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突出提升工业基础平台和装备水平,鼓励集约发展、集聚发展、集群发展,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提升产业层次,鼓励集群发展11、鼓励工业生产性投入。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工业生产性投入任务完成好、质量高的镇、街道、开发区的奖励。12、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企业引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对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符合《桐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改造提升类项目,给予单个企业设备投资额1-2%限额100万元的奖励。13、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重点扶持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装备水平的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符合《桐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引进类项目,给予单个企业设备投资额2-4%限额150万元的奖励。14、加大对企业品牌的培育力度。对新获得“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