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研究
蔡霖峰
内容摘要:近几年天津市 90%的主干道高峰流量已处于饱和或超饱
和状态,一遇到交通事故,即造成堵塞。因此,本文从交警素质、业
务知识、处理手段、机关公信力、事故处理机构、法律法规普及力度
等方面分析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扎实业务水平,
快速拆除现场, 提升事故处理科技手段; 加强媒体正面宣传阵地,提
高公信力;创新事故处理机制,推行 “一站式 ”服务和加***律法规普
及力度等对策。
关键词:交通事故 交通压力 快速处理
进入新世纪以来,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城市
交通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信息技术三
大背景下,城市交通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我国当前面临的大城市交通问题则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质, 从经济发展
的环境看, 我国的大城市在机动化之前, 已形成了高人口密度的城市
结构。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汽车逐步进入家庭,汽车工业成为拉动我
国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这就意味着以私人小汽车交通为主的出行方
式逐渐成为当前城市交通的主导, 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现场无法快速
及时排除, 就给相对滞后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这就
需要我们交管部门健全相关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
一、 交通事故以及事故现场定义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的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有过错
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也就是说, 构成交通事故
要有 4 个要件:即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身伤亡或
者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以及由存在于
该地点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车辆、尸体、物品、痕迹等组成的空
间结构。
二、 当前事故处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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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保有量、驾驶员人数剧增
我国现阶段对机动车的需求与购买力大幅增长。以天津市为例,
据统计截至 2008 年 12 月,天津市民用汽车合计 1342887 辆,载客汽
车 917148 辆,载货汽车 146811 辆,其他汽车 28305 辆。与全国相比,
天津市轿车拥有量占全国 %。随着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快速增
长,交通事故压力与日俱增。且人民群众的法律监督意识逐渐增强。
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意识不断加强,不仅要求公安机关公正、
公平、公开地处理事故,而且在民警执法方式、态度、效率、思维上
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媒体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媒体日益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
的思想、行为。现在我们交管部门与媒体的合作还比较少,尚不能很
好的利用媒体为我们宣传和普及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
(三)相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构不够完善
我国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今天,在事故处理机构保险机构与汽修
机构职能逐步完善。 我们交通管理部门与保险机构和汽修部门三者的
联系也随着交通事故的频发而日渐紧密。 协调好机构与机构之间的关
系,建立起规范化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 自然成为落实交通
事故快速处理的基础。
(四)《天津市机动车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
法》(以下简称《协商处理办法》 )、《车辆保险法》、《交强险条例》等
相关法律法规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