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4年版)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评审标准要点编号评审要点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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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二级医院设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全部要求,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校验记录、编制床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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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300 床位以下的按1:~;300-500床位的按 1:~;500 床位以上的按1:~。
(2)。,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 2、评审年度职工名册。
%,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1。 3、各专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名册。
~3: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3:1。 4、护理人员名册、学历。
。 5、护理人力资源岗位分布表。
。
≥医院岗位总量的80%。 6、医院岗位设置分布表。
,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7、临床科主任聘任文件、技术职称证书、工作年限。
>20%。
≤10天。
≤93%。
,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 8、增加床位设置的申请与批复文件
>50%。
>30%。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1、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 1、评审年度内急诊诊疗人次、手术人次。
2、急诊部门独立设置,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 2、承担本辖区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治任务及救治资料。
3、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
4、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 2%。 3、评审年度内出院患者病历首页信息(计算急诊、危重、抢救患者比例)。
5、医学影像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1、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3%。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30%。
3、医学影像(含 CT、超声)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4、评审年度急诊前10位疾病顺位。
1、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5%。
2、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40%。
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基本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科目。
、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至少保持在上周期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评审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1)一级科室: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输血/室,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室。
(2)二级科室或专业组:
1)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2)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3个。
3)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