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报废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及销毁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23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报废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及销毁办法.doc

上传人:zxwziyou8 2018/11/8 文件大小:2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报废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及销毁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报废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及销毁办法
为了完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报废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及时对报废药品、医疗器械、清理、销毁,防止其流失。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财产管理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报废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
1、报废药品是指:经本单位质量、仓储部门确定因质量问题及其他原因不能销售和不能退货的药品; 经医药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报废医疗器械是指:设备达到甚至超过其使用寿命,因结构陈旧,性能已不能达到低限技术指标,且无维修、改造价值,形成的自然淘汰的器械。
2、报废药品、医疗器械应专库(区)储存,报废特殊药品必须在原库划定区域内储存,零头要专柜加锁管理,并要有明显标志。
3、报废药品、医疗器械、要专人专帐管理,帐卡登记准确,保证帐货相符。
4、报废药品、医疗器械要及时销毁处理,不得长期积存;报废要及时做无害化处理。
二、报废药品的销毁
1、小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1) 金额不超过 5000 元的报废药品。销毁前由保管员填写“报废药品销毁表”,库房会计清点品种和数量,由医务科审批同意后, 方可进行销毁。
(2) 销毁时要由业务院长,医务科长,药剂科主任,库房会计,保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进行。
(3) 销毁后,业务院长,医务科长,药剂科主任,库房会计,保管负责人共同在销毁表上签字,凭销毁表销帐、归档。
2、大批量报废药品的销毁:
(1)金额超过(含)5000 元以上的报废药品,由业务院长审批
后,填报“报废药品销毁表(一式三份,于每年6月底和11月底以前报医务科、业务院长核实,由药剂科主任组织安排销毁工作。
(2)单一规格品种超过(含)10000 元以上的报废药品,各单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