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言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承担法律责任的
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企业在经营过
程中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考虑利益
相关者和全社会的利益,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统
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与社会
的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也越来越成为全面评
价企业的重要标准之一。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或“公司”)
一直秉承“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企业宗旨,在企业的持续发
展过程中充分尊重与重视对社会所担负的责任,将企业的成长与对投
资人及客户的价值回馈、员工的发展以及社会环境的发展等等密切结
合,努力在实现自我发展目标的同时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于 2010 年创造的每股社会贡献值为 元(每股社会贡
献值的计算主要根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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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为国家创造的税收 506,818, 元、向员工支付的薪酬
90,495, 元、向银行等债权人支付的借款利息191,470,
元,合计 1,189,843, 元,以公司总股本 972,661, 股为
基数计算),比 2009 年增长 22%。
二、践行承诺,持续推行业权与担保制度
华远地产创新行业规则、规范自身行为,在业界创立并实践多年
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和“业权制度”,在2010年度进入第七个
年头,两项制度继续深入推行实施,并取得进一步成果:
业权分配,即购房业主所享有的权益不仅应包含自己所购买的房
屋的权益,还应按份额与其他业主共同享有社区可经营的公共场所、
公共位置广告、人防工程、地面公共停车位等公共部分的全部收益(按
政策规定归政府或其他部门的权益除外)。
2010年度,尚都、盈都两个项目业主共获得业权收益逾百万元,
将用于为业主抵扣物业管理费用等。
截至2010年,除华远·尚都国际中心、华远·盈都大厦外,华远
地产旗下华远·静林湾、华远·裘马都、华远·君城、华远·九都汇
等多个项目都实行了业权分配制度,保障华远业主获得应有的权利和
利益。
工程担保制度下公司为每位购房者提供一份额外的产品质量保
障,即由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保函中规定:当业主入住后,房
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担保公司将始终监督并保证保修单位在房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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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期内,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及其他文件的规定履行保修义
务,如果经过正常的保修或维修后仍然无法修复时,业主可以利用保
函向担保公司进行索赔。
继在华远·尚都国际中心、华远·盈都大厦、华远·静林湾、华
远·昆仑公寓、华远·裘马都、华远·君城等多个项目实践之后,2010
年度公司在华远·九都汇项目开始实施工程担保制度,为该项目高水
平的工程质量提供保驾护航。
三、完善企业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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