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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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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指南
概述: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这句话概括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的指导思想。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将企业所得税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格局,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减少区域性优惠,并缩小区域性税负差距,加大全国范围内的产业倾斜力度。
本指南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所涉及的税收优惠进行了归纳整理,分为三节。第一节是税收优惠内容,参照总局申报表口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方式分为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减免所得、减免税、创投企业抵扣所得、抵免所得税、加速折旧、其他八类;过渡期和继续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未收录。第二节是优惠政策过渡和税收优惠管理。第三节为附录,列明相关优惠目录、和范围。
除单独列明,本指南所列举的税收优惠均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目录
第一节税收优惠内容 2
一、免税收入 2
二、减计收入(目前仅有综合利用资源优惠) 4
三、加计扣除 5
四、减免所得 8
五、减免税 12
六、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 14
七、抵免所得税 15
八、加速折旧 16
九、其他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和实施条例之外的税收优惠) 17
第二节税收优惠过渡和税收优惠管理 24
一、税收优惠过渡 24
二、税收优惠管理 26
第三节附录 28
附录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9
附录2:《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 31
附录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35
附录4:《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 年度) 》 61
附录5:《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 77
附录6:《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说明书》 78
附录7:《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79
附录8:《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81
附录9:《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82
附录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86
附录1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105
附录12:《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 106
附录13:《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109
附录14:《执行到期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表》 115
附录15:《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116
附录16:《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121
附录17:《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 122
附录18:《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 126
附录19:《税收优惠项目表》 128
第一节税收优惠内容
一、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的具体内容: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如果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在2008年1月1日之后,也可以享受上述优惠。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且活动范围主要在中国境内;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