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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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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doc

上传人:乘风破浪 2018/11/11 文件大小:5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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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暂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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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有效防范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用工风险,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用工,系指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对其劳动过程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及各所属基层企业(以下统称用工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为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集团公司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国资委有关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各直属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办法,研究制定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审核所属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和定员;
(三)负责审批所属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
(四)负责对所属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基层企业在劳务派遣用工方面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隶属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二)负责申报本单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目录及其定员人数;
(三)负责编制、申报本单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
(四)负责协调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并与其签订岗位协议;
(五)负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六)负责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七)根据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负责实施劳务派遣人员的业绩考核及考核结果的兑现。
第八条各用工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检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加强对企业劳务派遣岗位准入制度及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九条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审核劳务人员从业资质、监督检查劳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工资保险待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培训、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确保劳务派遣人员进出作业场所同时持“出入证”和“上岗证”,即“双证”制度;负责劳务派遣工作岗位的劳动定员、岗位规范、工作标准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劳务派遣岗位管理
第十条劳务派遣用工为集团公司系统企业劳动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替代性或辅助性工作岗位实施,企业的核心业务岗位不得使用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一条临时性工作岗位系指存续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系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时期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属于企业任职条件要求较低的低端业务岗位或生产辅助岗位、后勤服务岗位。
第十二条实行辅助性工作岗位备案制度。凡集团公司系统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应由各基层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辅助性工作岗位目录,报隶属的二级单位备案,并在HR系统中规范管理。未经审批的,不能作为辅助性工作岗位实施劳务派遣用工。
第十三条对实施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实行动态管理,由基层企业报隶属的集团公司二级单位,每年检查、报备一次。
第十四条辅助性工作岗位全部纳入全员计划管理,各岗位使用的人员计划由隶属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五条各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原则上不得与劳务派遣人员混岗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混岗工作的,必须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第四章劳务派遣机构管理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要在对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法人资格,以及信誉进行认真考察,确认其具备劳务派遣资质,且管理规范、有良好信誉和业绩后,方可委托其进行劳务派遣。各用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劳务派遣公司的招投标工作。
第十七条对于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可选择二至三家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合作。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原则上实行一年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应包括:劳务派遣期限,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岗位、人数、工时和劳务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动保护和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