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
文档名称:

《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723)档.doc

格式:doc   大小:28KB   页数: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723)档.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8/11/13 文件大小:2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723)档.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条根据《深圳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3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
    (二)负责土地收购方案的审查;
    (三)负责建立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储备土地档案台帐管理制度以及全市储备土地的入出库管理制度;
    (四)负责制定储备土地短期利用的招投标规则,并对招投标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拟定储备土地管理相关合同文本,并报市政府法制部门审定;
    (六)负责储备土地短期利用项目的审批;
    (七)负责土地储备融资方案的审查,在土地储备融资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
    (八)市政府确定的土地储备管理的其他职责。
    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受主管部门委托,行使对储备土地的管理职能。
    第三条除《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市土地储备机构还应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组织全市储备土地现状调查;
    (二)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全市土地储备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三)协助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动态更新;
    (四)建立全市土地储备档案、台帐;
    (五)统一办理全市储备土地的入出库手续;
    (六)组织储备土地短期利用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七)收取因储备土地短期利用而产生的收益;
    (八)处理储备土地短期利用合同终止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九)与土地储备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的有效期限为5年至10年。
    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应包括储备土地总量、储备土地补充周期、储备方式及储备资金来源等内容。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及土地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包括储备土地自行管理计划、委托管理计划、整治计划、短期利用计划、土地收购计划及上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执行情况评价。
    前款规定的各项子计划应当包括涉及的土地面积及相关的资金预算等内容。
第六条全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应当于每年10月1日前完成,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年度及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确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报市政府批准。
    年度及中长期土地储备计划一经批准,应当严格实施。
    第七条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以地块为单位建立储备土地的台帐与档案。
    储备土地的台帐是指记录储备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坐标、面积、来源、规划用途、土地利用现状、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储备土地入出库情况等内容的簿册。
    储备土地的档案是指关于台帐信息的原始凭证,包括各种批文,权属登记资料,合同,规划部门、测绘部门、估价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及市土地储备机构出具的入出库登记等。
    第八条主管部门建立的全市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