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艳“尸”情人
上篇
我叫程俊。
我是个成功的男人。
我最大爱好是看话剧。
与其说是爱看话剧,倒不如说是爱看演话剧的兰莎。是的,我每天晚上坐在那个并不太景气的话剧院里,为的就是能够看到舞台上的兰莎。她真美,美得让我窒息,美得让我不能不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一睹她的芳泽。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觉得她是美的,相反还有很多人觉得兰莎长得非常奇怪。在镁光灯的照耀下,她的脸色永远是纸一样的苍白,她的嘴唇甚至也缺少年轻女人那种充满生命活力的鲜红色。至于她的眼睛,永远是死水一般宁静,而表情更是少得可怜。
我早就听一些人抱怨过,他们说兰莎不应当来演戏,兰莎就像是个大木偶。可是我觉得他们实在是不懂欣赏,兰莎这种美才是真正的美,独特的美,一种接近于死亡气息的美。
有一天晚上,我再来话剧院看戏的时候,兰莎没有出现在舞台上。顿时,一种灵魂被掏空的感觉笼罩了我,我咆哮着把话剧院的老板叫来。
那个老板是个看上去非常猥琐的人,起初他对我的抱怨完全不理睬,但是当我把一张10万的支票放在他手心的时候,他顿时露出了哈巴狗一样的表情。他一再向我保证,他一定会让兰莎继续出演的,而且让兰莎演主角。
在这年头里,小话剧院的生意不景气,他不可能不听我的。从那之后,我总是可以坐在最好的位子上看兰莎表演。
她纤瘦的身体,她冷淡的表情,她无色的嘴唇,她惨白的皮肤,她空洞的眼睛,再加上她那垂到腰际的乌黑的头发,简直是迷死我了!不过我听到台下有很多观众说:“这哪是个演员,这分明是个女鬼。”然后他们起身离开,再也不来了。
而我,永远是兰莎忠实的观众。
不过,作为一个男人,我不会永远满足于远距离地看着兰莎的,我肯定要想方设法接近她。终于有一天,当一出戏演完,兰莎僵直着身体缓缓地走向后台时,我冲了上去一把拉住她“兰莎,我真的很喜欢你。”
兰莎漠然地转过头来,目光像冰一样冷。那个瞬间我有点失神,我从她的脸上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感觉。我似乎觉得在哪见过她,但是我想不起来了。
就在那个晚上,兰莎带我回了她的房间。她的房间像我想象中的一样冷,冷得让人颤抖,但这种冷反而激起了我的欲望。我猛地扑上去,一边吻她冰冷的脖颈一边解她的衣服。兰莎丝毫没有反抗,她顺手关掉了灯,然后帮着我一起脱衣服。
黑暗中,我们两个人赤条条地一丝不挂,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兰莎幽幽地说了一句:“我少脱了一件。”然后,伴随着一种皮肉撕裂的声音,她似乎脱掉了什么,但我没有看到。
激情过后,房间里的寒冷逼近过来,我的心被一种狂喜所填满,迫不及等地想要打开灯看看兰莎的脸。然而当灯光充斥房间的那个瞬间,我大吃了一惊:兰莎没有头发,她秃着头。
“你……你的头发呢?”我结结巴巴地问。
兰莎指了指床头,在那里挂着一顶假发,但不是普通的假发。我看到在长长的乌黑的发丝下,有一种肉色的皮脂类的东西。一种联想击中了我的思维,我觉得那是头皮。
我颤抖了一下,一种又刺激又迷恋的感觉让我欲罢不能。我再一次搂住了兰莎想要吻她,但是她平静地推开了我,然后不慌不忙地把假发(包括那块令我胡思乱想的头皮)一起戴了起来。戴上假发之后的她更美了,但是她说了一句不美的话:“你走吧。”
我不想走,我想和兰莎共枕一夜。但兰莎显然不同意,她的拒绝是那么坚定,我只能不舍地离开了兰莎的房间。
下楼开车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下兰莎的窗子——小小的格子闪出了幽幽的白光。有点像鬼火。
如果你以为我回家之后就蒙头大睡,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我是个成功的男人,所以我必然有别人所不具备的品质。我打开了电脑,在我的博客里写下了今晚的经历,尤其着重描写了在兰莎身上那种令人迷恋的鬼气森森的感觉:我长久的欲望得到了满足,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冰冷和死亡的气息瞬间填满了我的灵魂。在抚摸她的那个瞬间,我甚至幻想她就是一具艳尸,只有死去的皮肉在回应着我的吻。
发布之后,我满意地舒了一口气,顺便浏览了一下微博。有断断续续的字句流入的我视线:
她身上有淡淡的臭味,不是狐臭,而是我曾经在太平间里闻到的那种气味。虽然很轻微,但是非常甜美。我眯起眼睛,让自己完全沉浸到那种味道里。天哪,还有什么香水比这更美妙吗?
她说她有阴阳眼,别人都不信,但是我信。因为我发现她的左眼像黑洞般深不见底,而且经常会闪出淡蓝色的幽光。神哪,请把这个女人赐给我吧,我会像爱一具尸体那样爱她!
她的左手臂上全都是斑,她说是娘胎里带来的色斑,可我更相信那是尸斑,死人才会生出这样的斑,可是她为什么生了呢?难道她是为我而生的?
博客下面间或有人留言,大都是“重口味”“变态”“神经病”这样的词语。我笑了一下,并不在意。这个世界变化如此之快,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的。我相信这些句子,而且热爱这些句子。因为我看了一下记录,这些都来自我已经发布的22条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