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税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税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定义(总局定义):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单位的税收管理行为和财务管理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应当负有的责任,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目前全省地税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机构设置不专业(目前全省地税只有省局巡视办是相对专门的审计部门,各市州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部门,审计工作基本由计财部门负责,短期内也不太可能新设)、定位不明确(由于机构设置不合理,导致工作开展不顺畅,就我的了解,一些地方审计工作有的由计财牵头,有的由监察牵头)、人员力量配备不足(省局巡视办人员严重不足,所以今天才把大家请来协助工作,各市州负责审计工作的计财部门既要干好计财本部门的工作,还要抽出身来搞审计工作,人员力量可想而知)。
各级党组对审计部门、人员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领导和审计人员认为审计就是走走过场,不重视审计,导致问题出大了、无法收拾了才被发现,悔之晚矣)。
目前全省地税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审计开展形式单一,有的地方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没有什么区别,普遍没有开展任中审计。
运作欠规范:审计文书不规范,有的地方审计报告(原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果报告雷同,只是改变了标题;审计评价不规范,有的只讲成绩,不讲问题或者相反,有的以写实的名义回避必须评价的问题,有的只评价局部情况,而整体情况不作评价等。
审计质量有待提高。从宏观上、全局上、机制上提出审计建议不多。
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
1、经济责任审计分类: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经济责任划分:
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间接管理责任。
(这是总局的定义,省局2006年下发的办法中将此划分为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审计内容(总局定义)
国税发〔2009〕109号
(一)税收管理方面
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二)财务管理方面
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三)其他方面
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总局规定了三个大的方面十七个小点)
审计内容(省局定义)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x地税发〔0000〕000号共九个方面的内容)
(总局税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作了修订,省局也将在近期对我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进行修订。两个办法定的内容相比较,总局新办法规定的内容更加明细,准确。)
审计立项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存在诸多客观因素,据我了解,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尚未开展任中审计工作)。
领导干部在提拔、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前,应当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实施
内审部门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前,应当制定具体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
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审计对象、实施审计的时间、审计年度、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和审计组组成等事项(在我们下发的审计通知书中作了明确)。
审计组进驻后,应当以适当方式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公示审计对象、审计时间、审计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主要是召开会议,宣读审计通知书,张贴审计公告)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本次审计要求审计结束前,审计组要出具审计报告的初稿)
(一)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评价;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四)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