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致: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国家、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我公司对工人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宿州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6、从贵单位拿到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
(一期)A-2#、A-5#、A-6#楼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承
诺
书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1年4月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 A-2#、A-5#、A-6#楼
致: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我单位从开工至2011年10月已按农民工劳动协议书支付农民工工资(已付农民工工资80%)。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1年11月23日
淮北矿业宿州千亩居住园凯旋百年(一期)A-2#、A-5#、A-6#楼
支
付
农
民
工
工
资
情
况
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1年11月23日
安全生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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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