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明朝行政区划
两京: 南直隶、北直隶
十三省: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江西、四川、贵州、云南、
广东、广西、福建、浙江
南直隶
是明朝时期、由中央六部直辖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府四直隶州的统称。原名“直隶”、永乐十九年后、因废北平布政司、其所辖州府亦改为中央直辖。为区别两大直辖区、直隶故改名南直隶、简称南直、或称南京。南直隶范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南直隶不同于一般承宣布政使司、其本身不属于行政区、范围内的十八府州直接向六部负责。
下辖州府:
应天府、凤阳府、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镇江府、淮安府、扬州府、庐州府、安庆府、太平府、池州府、宁国府、徽州府、徐州、滁州、和州、广德州
应天府: 上元县、江宁县、句容县、溧阳县、溧水县、高淳县、江浦县、六合县
凤阳府: 凤阳县、临淮县、怀远县、定远县、五河县、虹县、寿州(领霍丘县、蒙城县)、泗州(领盱眙县、天长县)、宿州(领灵璧县)、颍州(领颍上县、太和县)、亳州
苏州府: 吴县、长洲县、吴江县、昆山县、常熟县、嘉定县、太仓州(领崇明县)
松江府: 华亭县、上海县、青浦县
常州府: 武进县、无锡县、宜兴县、江阴县、靖江县
镇江府: 丹徒县、丹阳县、金坛县
淮安府: 山阳县、清河县、盐城县、安东县、桃源县、沭阳县、海州(赣榆县)、邳州(领宿迁县、睢宁县)
扬州府: 江都县、仪真县、泰兴县、高邮州(宝应县、兴化县)、泰州(如皋县)、通州(领海门县)
庐州府: 合肥县、舒城县、庐江县、无为州(领巢县)、六安州(领英山县、霍山县) 安庆府: 怀宁县、桐城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望江县
太平府: 当涂县、芜湖县、繁昌县
池州府: 贵池县、青阳县、铜陵县、石埭县、建德县、东流县
宁国府: 宣城县、南陵县、泾县、宁县
徽州府: 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黟县、绩溪县
徐州: 萧县、沛县、丰县、砀山县
滁州: 全椒县、来安县
和州: 含山县
广德州: 建平县
北直隶
明称直隶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相当于一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省、山东省的小部分地区。为区别于直隶南京地区的南直隶、亦称北直隶、简称北直。清初、改北直隶为直隶省。 1顺天府 2保定府 3河间府 4真定府 5顺德府 6大名府 7广平府 8永平府 9延庆直隶州 10保安直隶州
顺天府:元代为大都路。洪武元年(1368年)、改置北平府、同年属山东行省、二年改属北平行省;永乐元年、定为北京、为行在、同年更名顺天府、十九年(1421)迁都于此、改北京称京师;洪熙元年(1425)复称北京行在、正统六年(1441)复称京师。府城分为大兴县与宛平县。下辖县:大兴县、宛平县、良乡县、固安县、永清县、东安县、香河县下辖散州通州、霸州、涿州、昌平州、蓟州
保定府:元代时为保定路。洪武元年改置保定府、同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北平行中书省。府城驻清苑县。下辖县清苑县、满城县、安肃县、定兴县、新城县、雄县、容城县、唐县、庆都县、博野县、蠡县、完县、遂县下辖散州祁州、安州、易州
河间府:元代为河间路。洪武元年改置河间府、同年属河南行中书省、二年改属行省。府城驻河间县。下辖县河间县、献县、阜城县、肃宁县、任丘县、交河县、青县、兴济县、静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