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G_0163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1.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说明
编号 JJG689-1990
名称(中文)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英文)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UV-VIS-NIR Spectrophotometer
归口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起草单位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杨如君(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
批准日期 1990 年 6 月 8 日
实施日期 1990 年 10 月 1 日
替代规程号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固定式、可移动式、便
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仪器) 的检定。
主要技术 1 外观
要求 2 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
3 分辨率或最小光谱带宽
4 杂散辐射率
5 透射比准确度与透射比重复性
6 基线平直度
7 漂移
8 噪声
9 绝缘电阻
是否分级否
检定周期(年) 1
附录数目 6
出版单位中国计量出版社
检定用标准物质
相关技术文件
备注
2.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检定规程摘要
一概述
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以下简称仪器),是依据物质在紫外、可见、近红外
区吸收光谱的特性及朗伯-比尔定律的原理对物质进行定性鉴别和定量分析的仪器。
朗伯-比尔(Lambert-Beer) 定律的数学表达式为
A=1gφ0/φtr=-lgτ=εbC (1)
式中:A——物质的吸光度;
φ0——入射辐射(光)通量(W);
φtr——透射辐射(光)通量(W);
τ——物质的透射比;
ε——物质的摩尔吸收系数(L/cm·mol);
b——光路长度(cm 或 mm);
C——物质的摩尔浓度(mol/L);
本类仪器主要山光源、单色器、样品室、检测器和显示系统等5部分组成。
二检定项目和技术要求
1 外观
仪器应具有铭牌,并注明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名及电源电压。
仪器应具有使用说明书。新制造的仪器应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已检定过的仪器应
附有上一次的检定证书。
仪器应能平稳地置于工作台上,各紧固件应无松动,接插件应紧密配合,接触良好。
仪器所有刻字、刻线应均匀、清晰,数字显示不得有缺点、缺画现象。仪器上各开
关、调节器和按键应能正常工作;荧光屏图象应清晰、亮度可调。
样品室应无漏光现象。
仪器启动后应无异常的杂音,预热30 min后应能正常工作。
2 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
仪器的波长准确度与波长重复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nm)
仪器级别波长范围准确度重复性
A 紫外-可见±
近红外±
紫外-可见±
B
近红外±
棱镜式光栅式棱镜式光栅式
350 ± ±
500 ± ±
C
700 ± ±
1 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