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酒店员工打卡制度
为确保酒店员工出勤率,保证酒店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
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
(大门保安亭)打考勤卡,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
,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5分钟擅离职守的,视为早退。特殊情况的部门经理在考勤签到上签字认可。迟到、早退5分钟扣10元,迟到、早退半小时扣工资20元,半小时以上扣30元,一到两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旷工一天。
、(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作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料一并报人事部,(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迟到或早退一次)。
(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须在当日写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经核实后由总经理签卡;
6、所有打卡人员签卡次数不可以多于三次,超过三次,员工每次扣罚10元,经理(主管)、领班等干部即每次扣罚20元(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注:如有遗失考勤卡需赔偿20元,请员工自行妥善保管。
酒店人事部
                                        2012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