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莱芜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保障居民健康权益。
二、目的意义
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社区居民医疗卫生安全。
三、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执业现状调查和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机构依法执业、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放射防护管理等。
(一)依法执业情况
:重点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行为。
:重点查处聘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以及未办理变更注册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及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篡改内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医院感染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重点查处传染病疫情报告、
医疗废物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放射防护管理情况:重点查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未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调研内容
1、许可审批情况:调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审批内容是否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规定。在原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原《医疗机构许可证》是否予以及时注销。
2、况:调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面积、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是否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3、业务开展情况: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4月1日—20日)。各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确定本地区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内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本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自查整改报告于4月20日前报所辖卫生监督机构。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21日-8月31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市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督查结果通报全市。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要做好迎接省所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权益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迅速,其依法执业情况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通过专项整治掌握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现状,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健康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模相对较小、数量多、分布广,监管难度大。各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要坚持整顿与规范、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其执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水平。
(三)及时总结,务求实效。各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机制,推动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持续改进。各区要于10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调查报告和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表2、3、4、5)报市所医疗机构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 张谦张云清
联系电话:5606529
传真:5606539
电子邮箱:lwwj1@
附表: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
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检查汇总表
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处罚情况汇总表
4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5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表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地址: 检查时间:
单位类别: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一、依法执业情况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 )否( )
( )否( )
( )否( )
出租或外包的科室为:
: 是否
超出的诊疗科目:
空设的诊疗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