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证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和实施的可能性进行综合研究论证的工作,是投资项目立项、决策的依据。
第三条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与需求预测,规模需求分析,站场位置及建设条件,总平面布置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节能、劳动安全与消防,实施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务评价与经济社会影响分析,风险分析等。
第四条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分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纳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站场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其它项目按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进行。
第五条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项目所在地和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公路运输规划、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为依据,重点阐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通过调查分析和研究论证,提出站场的主要功能,初步确定站场的站址、总平面布置、建设规模和投资,进行简要的经济效益分析。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为依据,全面研究第三条所规定的内容,通过实地调查,根据站场用地和进出通道条件,重点研究站场的功能、生产工艺和平面布置,从技术、工艺、建设费用、经济效益、环境影响和能源消耗等方面,对站场的不同方案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和优化比选,提出推荐方案,确定建设规模,估算项目投资,评价项目的经济效益。批准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初步设计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承担。
咨询单位应组织有经验的经济、技术、工程和管理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论证。编制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保证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研究报告应数据准确、内容全面、论证充分、结论明确,满足决策的要求并能指导项目下一阶段工作。
第七条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见附件)进行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可按第五条要求适当简化,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现行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应报交通部核备。
第九条公路运输站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幅面尺寸统一按A4(